帶兒子嫁二婚男!婚期將近婆家「反悔不接受孩子」 我氣炸「放生不嫁」他們一句話駁回


針對於他母親的考慮,我也提出了我的解決方案。

第一、雖說是再婚,但我兒子不一定非要住在他們家。我們兩個人的房子都在市區,是相鄰的兩個區,搭捷運一個小時多一點。我可以周末回家照顧我兒子,他可以周末帶著女兒回他母親家裡,互不干擾。

第二、再婚後我跟他可以各自拿出1萬塊錢,用於再婚後的共同家庭開支,剩下的錢歸各自自由支配。

他母親不同意,覺得我婚前考慮的太多,不是誠心誠意過日子的。在她看來,我就應該跟我兒子劃分清楚,帶著我的房子,我的薪水嫁到他們家,照顧他們的女兒,照顧他們老的老,小的小。

我四十,他四十二,再婚後是肯定不會再生孩子的,而且他是醫生,家裡的家事什麼肯定是我承擔的更多。我個人認為再婚我是不佔什麼便宜的。假如雙方是真誠的,願意接納一切跟對方過日子的,可以再婚,我也是沖著過日子去的。但如果你們算計我,還說我分得清楚,那我覺得這個再婚沒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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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我未婚夫說了,可以不結婚,他們家覺得不合適的話分手也行,我也希望他能像他母親說的那樣,在公司能找個比我年輕的,漂亮的,還不帶孩子的小護士。未婚夫說小護士不是過日子的,沒有哪個未婚的進門想要當後媽,二婚找二婚就是因為對方能接受自己的孩子。

道理都清楚,但他拗不過他媽媽,說他媽媽年紀大了,不能刺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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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情況是,我提分手我未婚夫不同意,他覺得我方方面面都好。退婚他母親也不同意,說喜帖都發下去了,說她親戚朋友都知道他兒子要跟我再婚了,退了沒法交代。但他們這個樣子,我覺得即便我跟他再婚了,日後肯定也會有矛盾。

都是成年人,我也不想跟他們家鬧啊,我就希望好聚好散。另外,戀愛的一年多時間裡我也沒花他什麼錢,吃飯看電影都是他請一次,我請一次,一共也沒幾回。他送我花,我也會回贈禮物給他。我的原則是,在真正登記結婚之前,不佔對方的便宜,不落什麼口實,畢竟年紀大了,被人說這說那的也不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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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他們從一開始就說不能接受我的兒子,我連相親都不去現在的問題是,相親的時候說能接受,戀愛的時候也沒問題,甚至在商定結婚事宜的時候,他們都沒說我的孩子是問題,婚期商量好了,準備登記結婚了,說不能接受我的兒子,讓我放棄撫養權,還打著為我好的名義,這讓我感覺像吃了蒼蠅一樣難受。

對此,網友有話說:

「這種情況沒必要再結婚了,男方想白嫖,挺沒意思的,請柬發出去能怎樣,結婚了還能離呢,男方母親不是好相處的,結了早晚還得離,另外前夫不給撫養費告他,沒工作不是還有房子,即使不給也要證明他欠你的」

「你把收人家的錢財和東西都退了這婚肯定能退掉,是你捨不得吧?」

「不能嫁,千萬不能,這家庭是有意欺負你,看不岀來嗎?這婆婆太自私了,不讓你帶兒子,他家二孩子,還要你一心一意,一開始有二孩子的就不應該考慮,還不讓退婚,你嫁過去也沒好日子過,只要你決心退婚,沒有誰敢動你,現在是法制社會」

「只要還沒登記,這婚有什麼退不得?男方媽再不同意,決定權又不在她那兒,猶豫為難個啥?」

「你也是,有房子住,有工作,還有兒子結什麼婚呀自己一個人把孩子養大多好」

你怎麼看?




文章來源: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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