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生意賺了1000萬!全部存進銀行「去商場日常消費」卻顯示餘額不足 詢問銀行後徹底傻眼:82年後才能領
可是女儲戶就表示很疑惑了,自己之前並沒有簽訂過什麼合同,怎麼可以私自將自己的錢給貸出去呢?於是,女子宣稱自己需要看當初簽訂的合同,可是銀行說這現在還不可以看。
這到底是什麼邏輯?如果合同存在的話,為什麼不可以看呢?後來,女子諮詢了一些相關人士之後才知道,這可能是一個騙局,因為可能存在這種違規的情況,不想讓你看到,女子還是最好去尋求法律的途徑來解決,這樣也能保障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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儲戶們相信銀行才敢把錢大膽的放在銀行,但銀行卻做出來這種失信於客戶的事情,讓儲戶以後怎麼相信呢?最後這位女儲戶也表示,如果不能拿回屬於自己的1000萬,她將通過法律的途徑來維權。
所以說,大家在銀行辦理存款的時候要長點心,簽訂協議的時候擦亮眼睛,以免掉坑呀~在這個法治社會,人人都可以用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己的權益不受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