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還清1億債務!玉女歌手痛揭「又被騙2000萬」崩潰喊告 對象身分曝光「竟是65歲金曲歌王」
圖片來源:中時新聞
針對此事,小蟲的經紀人牙牙表示:「這件事之前都是由前經紀人在協調雙方的工作,我這邊也真的不清楚細節是如何,蟲哥知道這件事也很難過讓周姐有這樣的感受,但目前沒有人能聯繫上前經紀人,這件事也就沒能給到大家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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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聯合新聞
周思潔控訴全文:
我從未料想會遭受一位廣受敬仰的音樂大師如此深遠的傷害,在獨自承受了三年多的身心煎熬後,今天我決心勇敢地站出來,揭露這位大師的所做所為。對我來說,這次揭露是一個極其艱難的決定。一貫以和善待人、積極面對一切的我,現在必須勇敢發聲。或許,這樣做能提醒大家,同時也讓我自己的傷口得到療癒。
2018年初,當我度過人生一大考驗,並教學「內在力量」課程近二十年之後,我決定重新追尋我的歌手夢想。畢竟這是我從小學四年級開始就懷抱的夢想,我17歲就出道,在日本、台灣、香港、馬來西亞等地發行了23張唱片,擁有超過二十年的璀璨演藝生涯。
因此,我開始聯絡音樂界非常知名的詞曲創作者,我的助理聯繫上了x石唱片的一位大師。他名聲顯赫,創作了無數知名歌曲,在華人世界中無人不知無人不曉。我帶著無比的敬仰之情,向他提出合作邀請。
近年來,許多歌手都會先發行單曲,然後再集結成專輯。在我的出生地台灣,製作一首歌的行情大約是新台幣25萬(詞曲另計),但這位大師開出的價碼是每首50萬,並建議我發行一快一慢雙曲,以便在商業演出時增加變化。於是,我們簽訂了一份總值新台幣100萬的雙曲合約。
大師見我積極認真,便建議我由他安排企宣、MV拍攝等相關工作團隊,他說道:「你找的人既昂貴,又不一定真的懂唱片行業。你應該給年輕人機會,既省錢又符合潮流。我可以給你建議。」
為了尊重大師的原創精神,我接受了他的建議。從此,他聯合了綽號棍子的經紀人,開始了他們的套路戲碼...
一開始他們表示,若只為雙曲中的一首拍攝MV,加上基本宣傳費用大約為新台幣五百萬。若兩首都拍MV,加上豪華版宣傳約需一千一百萬。考慮到雙曲需要如此巨大的投資,我便想直接製作一張專輯。對此,他們順水推舟:「是的,你本來就應該製作一張專輯!」於是,基於對大師的尊重與信任,我毫不猶豫地以300萬新台幣的價格簽訂了前後共二份包含六首歌曲、總長度達三十分鐘(以符合金曲獎參賽資格)的專輯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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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我天真地相信以我對大師的尊重,會換來他的全力以赴,但是接下來光怪陸離的事卻一件一件發生…
首先,大師反覆囑咐我:“不要讓任何人知道我在為你製作專輯,這樣發表時才會有驚喜。”天真的我聽話照做,甚至連家人都蒙在鼓裡,直到後來我才恍然大悟,原來他是擔心我一旦透露與他的合作,就會聽到許多有關他負面的評價。
他又說:”你就等著當巨星,一切我們都會聯繫,你毋需和工作團隊見面,因為巨星不是那麼輕易可見的!”因此我感覺他們似乎不太想讓我與相關人員接觸。
不久,大師又說:『我來當你的總策劃』他說:『x石唱片的某些藝人都是他一手策劃而成名的』,我問:『請問老師如何收費?』,他說:『沒關係』、『無所謂』、『再說啦!』,無論如何就是不開價,但是我就把原本要另聘的企劃位置改請大師協助。
這時,他提出了費用:每月要支付他20萬,再加上給經紀人的13萬,總共每月33萬新台幣。我不解地問,為什麼要由我支付經紀人的費用?但大師只是反覆強調:“我值得!”
他們兩位一搭一唱,不斷地向我保證:“你就等著成為巨星!”、“我在中國的資源也會幫助你!”、“我們雖然收費高,但絕不會要求回扣!”等等。
隨後,我開始每月支付給大師和經紀人33萬的策劃費。
接下來,估價單一張一張出現
"高貴氣"單曲MV製作費用總共約新台幣400萬(含他們二人的策劃費就破百萬)。
“傻傻的花”單曲MV製作費165萬。
轉眼間一年多過去了,六首歌只完成了二首半,其他新歌的創作停滯不前,而我每個月卻要照付33萬。我一再問進度,得到的回應都是他們很忙碌,寫歌需要靈感,不能催。
那時,我已經意識到所託非人。但由於我已支付了詞曲210萬新台幣預付款,我還是盡力妥協,希望至少能完成這六首歌。
大師那毫無責任感的經紀人不僅未能為我增值,反而屢次引起麻煩,讓我背負不白之冤。經過五個月,在已付682,500新台幣後,我決定不再支付款項給他的經紀人。然而,大師依然堅持每月領取20萬新台幣的策劃費,並要求我另支付他助理的費用,否則他無法創作。他還想繼續拍攝錄唱只完成了一半的《西施特》MV。此時,合約規定的最終交付日期已過期,他理應承擔違約責任。而我已看透他的算計,決定不再繼續找他製作MV。
後來有些負面消息陸續傳到了我的耳裡,如他要求經紀人從合作廠商中攫取回扣等等。九個月過去了,一首新歌都沒有完成,而他每月20萬新台幣照領不誤。
在大師領取了180萬新台幣的策劃費後,我親自去他家告訴他,我只能再支付最後一期款項,而且這筆尾款必須在整張專輯完成後才支付。當他聽到無法再繼續每月收取20萬新台幣時,立刻將所有歌曲突然都寫好了。一聽就知道其中三首是他早年的老歌,根本不是為我所寫的歌,另一首是未完成的《西施特》。原本他計劃邀請一位旅居美國的歌手與我合唱的部分也被取消了,改為我獨唱。
錄音初步完成後,他直接回到大陸,連一個明顯的瑕疵也需要我多番要求才得以修正。
這種不負責任的態度迫使我另聘團隊才得以完成整張專輯。最終,《傻傻的花》整張專輯的製作成本加上宣傳費,高達兩千萬新台幣!此時距原本預計完成的時間,整整延遲了半年以上!
由於大師不斷拖延發片日期,好不容易專輯發行了,但也發生新冠疫情延燒兩岸,長達三年的出國和宣傳限制讓我所有的投資蒙受巨大損失。
我們的合約中明確規定:“一方若違反合約,須支付另一方違約金。”我曾發出律師函要求他解決待辦事宜。沒想到收到的回覆卻滿是謊言和不實指控的函件。
他指責我作為一位大齡女藝人難以出片,他卻在預算不足之情況下,不惜運用他在音樂圈數十年人脈來幫助我,而我卻不知感謝!
他聲稱自己在摔傷骨折後仍為我工作,但他的受傷時間是2019年5月20日,而他後四首曲目的交付期限為2019年3月31日,直到真正錄製完成這四首交付時,已超過合約期限達半年之久!
他還說我因個人行程無法積極配合錄音,這完全是無稽之談。幸好,我保留了所有合作期間的通話記錄,必要時我會公佈。
接下來他又指控我在出版的同名書《傻傻的花》中使用歌詞涉嫌侵權,更讓我感到不解,我書中明白標示創作者是大師,請問我侵犯哪一條法律?
最離譜的是他聲稱:合約是我提供的,由於他事務繁忙和對我的信任,未能細看就簽約。還好我保留了當時的對話記錄,未來需要我會在法庭上公佈。
直到今天,大師仍不交出專輯的音樂分軌檔案,甚至故意不授權,導致耗資巨大的專輯歌曲連最基本在KTV都無法播放!
我,周思潔,20多年來一直專注於文化事業、演講、寫作、教學,始終秉持真誠與認真的態度。我無法接受這位大師不但忽視自己對他人造成的傷害,還散播謠言,誤導公眾,毀損我的名譽,說我未支付尾款,真相是大師不出面處理,想避開違約罰則。以上的字字句句,我保証完全屬實。
最近,我得知在中國大陸也有人遭遇類似的情況,並將這位大師告上法庭。經多位業界前輩和好友的勸說,我決定公開此事,以防止更多人受害。經過無數個不眠之夜,我才鼓起勇氣寫下這篇長文。雖然無法完全表達我心中的揪心與煎熬,但我仍要感謝你們願意傾聽我的椎心吶喊。
我堅信“善良應被珍惜,而非被人欺”,那些心懷不軌的人,總有一天會受到負能量的反撲。
我祝福每一位善良的人都能擁有平和美好的生活。我們可以寬容,但絕不能無原則。願我們都能擁有智慧,迎接風雨、迎接挑戰。
資料來源TVB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