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被稱「男版孫燕姿」!26歲憑「一首歌爆紅」後卻選擇剃度出家 還俗沉寂6年「43歲重返舞台」翻紅
有被帥到!!被《披荊斬棘的哥哥》第二季的主題曲MV刷屏啦~這是什麼神仙陣容?
尤其是這位哥哥一出現,超多粉都直呼「爺青回」!
身材清瘦,頭髮半長,這竟然是43歲的黃義達?!
聽到此名,估計年輕的朋友都會楞個半秒,旋律一起,死去的青春又借「歌」還魂
17年前,黃義達就憑這首《那女孩對我說》一夜爆紅,拿獎拿到手軟。
但爆紅后呢?
卻是抑鬱狂躁、自殺未遂、一度剃度出家、「消失」多年.....
小編對黃義達有「私心」。2005年,網路還沒普及,我沉迷電台。FM97.4,第一次聽到他唱《藍天》。
那個暑假,我沒空調的公交去表哥家,把黃義達的歌下載到MP3里。
回家一共16個站,我聽了20次《藍天》。
2014年,第一次失戀......或者說是還沒開始就被拒絕,哈哈。
晚修躲在樓梯間一遍遍聽《那女孩對我說》,覺得自己是全世界最難過的人。好傻。
「一個人心中只有一個寶貝,久了之後她變成了眼淚...」
當時我琢磨:經歷了啥,才能寫出這麼虐心的歌?
2009年,鏡頭前,這個當紅的偶像歌手,正在被師傅剃去長發和眉毛。
他身披袈裟,微笑合十,赤腳而立。
這是黃義達出道第5年,紅到發紫,卻落髮出家。
誦經、打坐、化緣,他腳底磨爛,回頭淡淡一句:
「或許我罪孽太重,這30年的往事浮在眼前。」
若要用一句話為黃義達前30年開篇,那必是:出道即巔峰。
16歲背著一把吉他從新加坡來到中國台灣,考入李偲菘門下,按輩分是孫燕姿的師兄。
他給別人寫歌,出手就是經典。
彭佳慧的《一九九幾的他》、蕭亞軒的《地下鐵》,網友評論:他的旋律里有雨季。
他發專輯出道,開局就是王炸。
《藍天》、《顯微鏡下的愛情》、《那女孩對我說》,現在抖音隨便一個過得去的翻唱,都有幾十萬贊。
關鍵是黃義達長得還忒好看。
明明是長發、清瘦、尖臉,被叫「男版孫燕姿」,卻從來沒有人笑他「娘炮」。
他的氣質,特別像教室後排很多心事的男同學,身上有淡淡的洗衣粉味,笑起來會露出一顆長歪的小虎牙。
(在帥哥堆里,義達還是很出挑的)
這條件,怎能不火?
2005年7月24日,北京工人體育館,第7屆MTV音樂盛典,神仙打架。
最佳男歌手:陳奕迅,最佳女歌手:楊千嬅。
黃義達一舉拿下了最具潛力新人,風頭無兩。
然而,風光之後的他,開始倒大霉......
先是網路衝擊唱片市場,《那女孩對我說》網上下載超10w,專輯卻只賣出5w。
黃義達委屈又委婉地說:「我無法阻止大家下載,但我真的好心痛,這首歌付出很多.....」
說白了就是:我血虧啊......
再來就是公司瘋狂催他寫新歌、出新專。
然而,老闆兩年斃了他近40首曲子,理由很簡單:不夠口水,不夠洗腦。
要知道,那會兒的神曲是《老鼠愛大米》。
屋漏偏逢連夜雨,他的媽媽突患怪病,急需巨額的醫藥費。
好死不死,經紀公司這時出了問題,壓著黃義達工資不發......
這下好了,徹底把他搞抑鬱了。
那晚,他拉開窗戶,望著車水馬龍,想著跳下去死了算了。
「但想想還有很多歌沒唱,家人還沒照顧,我還是先活著吧。」
一熬就是3年,終於熬到合約到期,他第一時間幹了一件震驚樂壇的事——出家。
當紅偶像削髮為僧?全世界都覺得黃義達精神出問題。
恰恰相反,這讓他想通了一些問題:「我是做音樂的,不是賣音樂的。」
還俗后,他簽了新的公司,出了新的專輯《微光》,但這一次沒有口水歌。「我希望你們聽我的歌,想起的是自己的故事。」
他極少參加綜藝和宣傳,社交軟體更是幾年不更。
「我只想做作曲家,不想做藝人。」
他給BOBO寫了《戀愛新手》,給喬任梁寫了《和你在一起》,給電視劇《錦繡未央》寫了主題曲......
他一直沒有結婚,43歲還是孤身一人。
在一次採訪上,有人替少年的我問了那個問題:為什麼會寫出《那女孩對我說》?
黃義達露出那顆長歪的小虎牙說道:「我曾喜歡過一個女孩。那女孩對我說:你養不起我。」
在17年前的報紙上,我找到了這個故事,很狗血,很現實。
18歲那年,男孩在朋友的生日會上認識了一個女孩,情竇初開,一見鍾情。
像極了偶像劇開頭,女孩家境富裕,男孩尚未成名,窮得叮噹響。
少年總以為愛情可以打敗現實,可在一起2個月後,男孩發現女孩把他綠了。
他打電話質問,那邊只是淡淡地說了一句:
你養不起我。
於是,便有了《那女孩對我說》。
幾年後,男孩出道爆火,《那女孩對我說》街知巷聞,他把所有的愛意藏在旋律里,在城市的上空不斷重播。
他給女孩送了CD,約她吃晚飯,那夜夏風微涼,男孩有好多話要說。
可還沒等他盡訴心聲,女孩便搶先道:
「可以幫我個忙嗎?你現在站到馬路上讓車撞死,死得愈快愈好,在我面前消失。」
原來,多年後你不僅配不上她,還打擾了她。
時隔多年,故事的真偽已不可考,但我似乎窺見,黃義達聲音里的克制和矜持來自何方。
他從不露骨表白,也不撕心裂肺,他像個孤獨站在時光里的男孩,輕聲說:
就送你到這了,如果你還記得我,隨時回頭看看我。
而事實上,他確實還佇立在時光里。
他新換的微博頭像,是10年前的自拍。
他的上一張專輯,已經是9年前。
歌迷催他,他就只是笑:「曲子都寫好了,就剩歌詞了,但我不想為發而發。」
「真正的好音樂不只是好聽,它像一個容器,把聽者的故事存進去。」
如今,黃義達已經43歲了,他又留回了長發,可那些聽歌的人,回不去了吧?
結婚了嗎?成家了吧?
那個曾經喜歡的女孩/男孩,還記得嗎?
我想,或許只有錯過了的人,才會真正聽懂黃義達的《那女孩對我說》吧?就像塞林格寫的那句話:
有人認為愛是婚姻,是清晨六點的吻,是一堆孩子,也許真是這樣的,萊斯特小姐。但你知道我怎麼想嗎,我覺得愛是想觸碰又收回手。
文章來源:今日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