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二婚「對方也喪偶帶了個兒子」! 最近我女兒結婚「我把前夫留的400萬都當嫁妝」二婚夫急了:那我兒子呢

給女兒嫁妝400萬這件事,我也沒有刻意瞞著老羅。在我看來,就算老羅知道了,也不會有什麼意見。畢竟這是我前夫留下來的,我給自己的女兒,天經地義,都沒有立場說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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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卻沒想到,我話剛說完,老羅卻急得跳腳了,直言我太自私自利了,說我把400萬全都給了我女兒,那他兒子怎麼辦?

我一頭霧水, 覺得老羅的質問莫名其妙。繼子的婚房婚事,跟我又有什麼關係?當初大家不都協商好了嗎,不登記不算計對方的財產。

我很是詫異,並跟老羅解釋,這筆錢是我前夫留下來的,我自然是用在我自己女兒的身上。至於你兒子的婚事,我可以看在你的面子上,給個一二十萬的大紅包。

老羅一聽,頓時就不樂意了,說這怎麼行?我倆都這個歲數了,以後指望誰養老,難道你還看不清楚嗎?你親生女兒再好,可始終要指望我兒子養老呢。你400萬全都給了你女兒,那你又給我兒子多少?總不能分文不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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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老羅有些無理取鬧了,繼子的婚房和婚事,這是我該負責的嗎?這不就是他自己的責任和義務嗎?

而且我女兒準備出嫁,我也沒要求他出錢出力啊,怎麼他好意思反過來要求我出錢出力給繼子張羅婚事

我堅決搖頭,說繼子是你的兒子,與我無關,我沒有這個義務幫你兒子買婚房辦婚事。

不顧老羅的跳腳,我收拾行李搬離了老羅的房子。雖然老羅事後又多次打電話跟我道歉,但我還是決定放棄這段關係。

二婚對二婚,果真是賊對賊。

示意圖來源:《玫瑰的故事》劇照

大家覺得呢?難道中年後再婚,也須對對方的孩子負責嗎?



來源:UC瀏覽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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