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要把房子「留給嫁出去的女兒」 我笑了「一句話讓公婆愣住」老公趕緊拉我走
我和老公剛吃好午飯,正準備去散步消食的時候,婆婆打來了電話。婆婆讓我倆回去一趟,有要緊事情要說,還強調我這個兒媳婦一定要回去。掛斷之後,老公和我面面相覷,不知道婆婆要唱哪一出。尤其是我,更是愣住了,為什麼還特意指出我一定要回去?那隻能說明,這件事情和我有關。
我努力回想了一下,雖然我和婆婆不算親如母女,但也沒吵架。換一句話來說,我們相處還算融洽。我們住在城裡頭,公公和婆婆住在村子里,每天老公都會給家裡打電話,每周我們都回去一趟。每個月給生活費,兩個人一旦有頭痛腦熱,不管颳風下雨,我們都會趕回去,然後出錢出力送醫院。
這一切事情,我從來都是支持並且一起參與的,我覺得我對老人算是孝順了。除了有時候周末回娘家,沒有跟著老公回去看望公公和婆婆,別的也沒啥了吧。婆婆總不能因為這樣的事情而對我有意見?再說了,昨天不是剛一起回去看過?
老公見我一臉焦慮,笑了,說:「別胡思亂想了,回去一趟不就知道了,說不定是驚喜。」老公認為是有什麼好事等著我們,結果我倆回去之後,婆婆的話,讓我們都愣住了。尤其是我,婆婆只差沒說只要我這個外人不要挑撥,我老公是肯定不會有意見的。這下好了,驚喜沒有,只有驚嚇。
具體是什麼事情呢?是婆婆說自己和公公兩個人看了電視劇,擔心女兒也會和裡面的主人公一樣,因為遠嫁,離婚之後,婆家沒了,娘家也回不去了,因為娘家沒有她的房子了。所以婆婆和公公一起寫了一份遺囑,要把名下這套房子留給女兒。婆婆和我老公說:「兒子,你就一個親姐姐,我相信你不會不同意的。」
隨後沖我說:「兒媳婦,這件事情我和你公爹商量過了,如果有人不同意我們的做法,那應該就是你了。我勸你要懂事,我們的房產,想要留給兒子還是女兒,我們老兩口說了算。你們反正已經在城裡頭有房子了,你就不要因為我們的遺囑,挑撥我兒子和女兒的姐弟情分。」老公看了我一眼,趕緊阻止婆婆繼續說下去,說婆婆不要亂講話。
我氣笑了,我啥也沒幹,鍋已經背上了。既然背上了,我還真的要好好計較一下。我這個大姑姐,是遠嫁,當時死活要嫁,但結婚之後,似乎日子不怎麼幸福。她時常給婆婆打電話,訴說自己的委屈,但讓她離婚,她又不願意,婆婆就一直擔心這個女兒。多可笑,我之所以認為我婆家是一個好婆家,是因為婆婆對大姑姐的疼愛。
我認為不重男輕女的父母,肯定會善待兒媳婦,至少不會因為兒媳婦生了一個女兒,而各種找茬。但我忘記了,不偏愛兒子的父母,可能會偏愛女兒,尤其這個女兒還不在身邊。結婚後,我才發現公公和婆婆對我這個大姑姐的偏愛。我和我老公結婚成家了,要給老人生活費,但大姑姐不用。
不僅不用,我知道婆婆經常把兩個人的退休金還有我們給的生活費存起來,一年給一次大姑姐。生病住院,我和我老公出錢,但出院的時候,婆婆會拿著報銷下來的錢,給自己女兒。我也不是沒有問過婆婆,為什麼要這麼明顯?但婆婆說自己女兒遠嫁不容易,不在身邊不能幫襯,那就給點錢。
婆婆的意思是我們在身邊,給了幫襯,就不用給錢了。至於生活費,這是兒子的義務。我都無語了,我和老公結婚之後,得到什麼幫襯了?沒要彩禮,婚禮是我娘家承擔的費用,房子是我和我老公一起努力打拚的。倒是大姑姐,聽我老公說,結婚的時候,婆婆幾乎掏空家底給了嫁妝,完全不管家裡還有一個沒有結婚的兒子。
不過這些我都可以不計較,畢竟我老公對我還算不錯,平常也會在自己父母面前維護我,對我爸媽也很孝順。村子裡老房子的事情,如果婆婆能在之前,好好和我們商量,有一個態度。我雖然會不舒服,但估計也會答應的,畢竟我和我老公過日子,也沒指望得到婆家什麼幫襯。但如今村子里有了拆遷的消息,估計也就這一兩年的事情了。
婆婆挑這個時候,把忽然開始值錢的老房子,一兩百萬的錢,就這麼給了嫁出去的女兒,還說沒有我這個外人,我老公不會有意見,我肯定不舒服。我直接表示不同意,我說:「婆婆,當初你可是說了,兒子和兒媳婦要給生活費,要承擔父母生老病死,女兒嫁出去了,分不到家裡的財產,自然也不用管。
我笑著問婆婆:「如今你們作為長輩,出爾反爾,還潑我髒水,是什麼意思?」婆婆見我不同意,還態度不好,更生氣了,說:「我說過了,我們錢,想給誰就給誰。我們的房子也一樣,我們要給女兒,就給女兒,和你說一下是給你面子,不是和你商量的。」這話一出,老公也不高興了。
畢竟之前婆婆總喜歡拿退休金和我們給的生活費幫襯大姑姐,老公嘴上不說,心裡頭也是不高興的。於是老公就和婆婆吵了起來,婆婆雖然偏心女兒,但相對於我來說,肯定是偏心兒子的。所以吵架中,婆婆三句話離不開是我的挑撥。意思是肯定是我背地裡沒少挑撥我老公,才導致我老公和自己父母離心。
我再次笑出了聲,認為繼續吵下去,沒有什麼意思。我攔著老公,讓他別說了,不想給我們,怎麼鬧騰也不會給的。我說咱們應該慶幸,婆婆提前說出來了,若是她不說,等到以後兩個人走了,大姑姐才把遺囑拿出來,我們多年的付出才真的是被辜負了。我笑著和婆婆說:「你們要把房子留給嫁出去的女兒,沒問題,以後養老也讓女兒來。」
我的意思很明確,婆婆確實有處置自己財產的權利,那麼我們也能選擇如何照顧她。我和我老公是在公公和婆婆的罵罵咧咧中走出來的,聽了自己父母這麼多戳心窩的話,老公心寒了。我倒是無所謂,以後生活費兩個人就給800,多了沒有。不舒服了,直接去找女兒好了。你們說,我的公公和婆婆,是不是拎不清?
來源:搜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