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二兒放學後「買農藥輕生」!父母提告校方111萬賠償「結果狠狠打臉」

今年5月6日,中國四川省重慶市開州區、某初中李某放學後離校,自行購買了農藥「敵草快」,當天晚間七點多,他在河邊被人發現、緊急送醫,但不幸的是,5月9日,他因搶救無效死亡。李某父母氣得提起訴訟,向學校和販賣農藥的經營部張某夫婦、索賠111萬人民幣(約新台幣498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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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父母認為,校方未盡到教育管理職責,張某竟向未成年人出售劇毒農藥,都應對其兒子死亡承擔賠償責任。就在近日,法院判決結果出爐,一審判決書認定學校無過錯,反而是父母在監護上須承擔90%責任,農藥販賣方因違反相關義務而擔責10%,須賠償死者父母10.65萬人民幣(約新台幣47萬8千元)


李某是走讀生,在他正常離校時,學校門禁系統已向家長發送訊息,此外,李某是自己購買並喝下農藥,學校不應承擔責任。在李某搶救過程中,學校還墊付了1.6萬醫藥費。經營部張某夫婦表示,他們張按照常規,詢問了李某購買目的,並告知了使用注意事項,和李某的死亡無法律因果關係、不應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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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認定,李某父母在外務工,平時由祖父母照顧,去年下學期,他曾對班上要好的同學提過想輕生,有同學告訴班導師後,同學和老師都好說歹說。今年1月,李某試圖吞服樟腦丸,導師讓李某祖母帶回治療,2月,李某離家出走,導師和李某母親通話時,再次提及李某想輕生的狀況,學校多次對其進行心理輔導。不過,李某父母未曾帶孩子就醫,並認為李某平時行為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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