扯爆!請生理假要拿「用過的衛生棉證明」否則不准假 女員工痛哭「私下還被老闆佔便宜」:幫不了自己
而到場替蕭姓女社工陳情的時代力量台中黨部副執行長吳佩芸也抨擊,該長照機構的僱主未依《勞基法》規定提供完善、良好的職場環境,尤其是以照顧為主的社工產業,更應該被重視。但沒想到除了最基本的勞健保都無法被落實之外,生理期感到不適還要被雇主惡意刁難,讓這位原本以照顧他人為志業的社工感到相當委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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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翻攝自中時新聞網
接著也呼籲市府應全面清查素質不良的長照機構,拒絕和違法機構合作相關業務。而立委邱顯智辦公室助理林佳瑋也說,社工人員相當孤獨,共計8萬多人的社工中,雖然有6萬8000名女性,整個佔比高達87%,但女性在台灣社會工作服務業中卻常常受到不平等待遇。
而整個事情曝光之後,勞工局主秘賴緣如也表示,勞工局和衛生局聯合稽查這家遭指控的長照機構時,該機構未能供完整資料,已在9月29日函請該單位10月7日到勞工局受檢,若查明該機構於勞動契約終止時,拒發勞工服務證明書、工資各項目未有計算方式明細,將分別違法《勞基法》第19條、第23條規定,分別處2萬元至30萬元、2萬至100萬元罰鍰。
沒想到身體不舒服請個病假,還要面對僱主如此誇張的糟蹋人行徑,不知道大家在職場上是否也曾遇過,明明只是使用身為員工享有的權利,但卻遭到資方刁難而感到相當委屈的事情呢?
參考來源:上報、民視新聞、中時新聞網、今日新聞網等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