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疏忽釀禍!高雄肉圓店「害81歲翁重摔亡」家屬怒提告 法官重判「賠償446萬+關1年」

圖片來源:達志


而在這段期間,郭男也嘗試和家屬和解,但他只願意出150萬元,和家屬所提的526萬元差距甚大,最終宣告破局。近日,法官判決指出,騎樓為郭男房東所有,該樓管委會並無干涉之強制力。但肇事水管為郭男所有,認為郭男必須負擔責任,判定須賠446萬元,全案仍可上訴。刑事部分,由於郭男有彌補、悔過之意,此前也無前科紀錄,因此依過失致人於死罪,判1年有期徒刑,該案仍在上訴。


一個動作沒做好卻造成一個生命的逝去,如今不僅要賠償,還得面對刑責,真的得不償失⋯⋯。


資料來源:ETtoday新聞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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