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46萬不夠用!梅豔芳母親破產後哭訴「街頭撿爛菜吃」 沒人同情反遭罵:自作自受
2003年12月30日,梅艷芳因宮頸癌病逝,治喪委員會以《別矣,香*港的女兒!》為題刊登訃聞,歌迷、影迷失聲痛哭,懷念一代天后。
梅艷芳雖然已經病逝17年了,而她母親覃美金與她之間的「恩怨」卻還沒有劃下句點。
據報道,梅艷芳的母親覃美金以93歲的高齡,2017年拄著拐杖上法庭,控訴銀行賬戶裡的錢不能提現,並稱,在2012年到2016年破產期間,生活得異常幸苦,「在街邊地下撿菜,燉豆腐吃」。
或許大家都很奇怪,為什麼梅艷芳的母親過著如此貧窮的生活,這就還要從家庭「恩怨」說起。
梅艷芳的童年是在歌舞廳度過的,由於出身貧寒,母親又重男輕女,小小年紀的她便被迫輟學,還要化著濃妝上台賣唱以供全家人的生活開支。
而在梅艷芳漸漸成名以後,她更是成為了家裡的「搖錢樹」,由於母親好賭,哥哥做生意又虧了上千萬,所有的窟窿和爛攤子都得由她解決。
最令人難以忍受的是,在梅艷芳病重期間,梅媽媽的第一反應就是遺產問題!她甚至在梅艷芳的病床前不斷叮囑讓阿梅把財產全都留給自己和哥哥。
而梅艷芳對這一切雖然失望,雖然痛苦,卻在生前預設了委託基金,為了控制母親的驚人消費,設定每月給母親12萬(約46萬新台幣)生活費,加上現有的工人,司機,梅母完全可以生活無憂。
可是,自阿梅死後,梅母帶著兒子打了10年的官司,欠下巨額債務,導致破產。在法律途徑討要無果,她還領著兒子上門指責劉德華,,「阿梅哭了多少次,就因為她拿錢給劉德華拍戲,我現在講出來給所有人知道,搞了一間公司、搞了一部戲《愛君如夢》,讓劉德華做主角。」而華仔對這一切也沒有過多回應。
梅艷芳已經逝去多年,活著的人就應該知足的活著,給逝去之人,也給自己清靜,你們覺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