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帶女兒離家!爺爺拆遷房子戶口給大兒子「錢給了三兒子」 72歲無家可歸「兩兒對簿公堂」結局令人唏噓
原來,張爺爺的房子有部分蓋的早,後來蓋房子的補償金要比之前蓋的房子低得多。
他只願意將後蓋的兩間房算給父親,以後老人的生活費,自己的那一份不會少。
三弟的建議遭到大哥的反對。
大哥覺得,三弟是這次拆遷的最大受益人,他拿到了所有拆遷費,將近50萬元,卻只將最少的份額算給父親,這不合理。
而且,三弟的房子裡,有父親的心血在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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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張爺爺作為當事人,只是靜靜地坐在一邊,看著兩個兒子爭得面紅耳赤。
在調解人員和社區幹部的努力下,草擬了一份贍養協議:
1.三兒子拿出10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40萬)用作張爺爺養老。
2.張爺爺住在大兒子增購的拆遷房裡,如果老人生活無法自理,則由三兄弟輪流接回家生活。
3.張爺爺百歲後,這套拆遷房歸大兒子。
大兒子、三兒子都同意這份協議。
可調解人員準備張羅著讓他們簽字的時候,三兒子提出:10萬元人民幣我一次拿不出來,可以每年拿2萬人民幣,分5年付清。
聽到三弟這樣說,二兒子聽不下去了。
他當場離開,告訴三弟:「上法院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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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說到讓他和其他兄弟承擔照顧父親的義務時,他沒有推脫。
但是看到三弟作為最大的受益人,只願拿10萬元人民幣也就算了,還要分期支付,他實在看不下去了。
最終,這份協議沒能簽署。
調解人員建議張爺爺,去走法律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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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兒子和三兒子為了各自的利益,始終在斤斤計較,尤其是三兒子:
將父親蓋的房子都算作他身上;
讓他把拆遷款進行分割的時候,他想盡辦法把父親的部分往少了說;
讓他出父親生活費,他要求分攤自己以前花在父親身上的房租、生活費;
大家說他是最大受益人,理應多承擔,他哭窮,說自己有四個孩子要撫養;
10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40多萬)其實是大哥做出的讓步,可他依然選擇每年2萬人民幣(約新台幣8萬多元)的方法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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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張爺爺的情況並不好。
不知道是老人生了病還是本來就是如此,張爺爺說話糊糊塗塗。
在調解人員和當地記者面前,他無法講述清楚自己的事情。
他的妻子80年代就離開了他,可他卻說兩人分開十多年(張爺爺說,他們沒有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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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介紹情況的時候,更是無法清楚的表述,都是了解他家情況的社區幹部在一旁講解;
他不知道自己家分了多少補償款,也說不清楚當年下發補償金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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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拆遷款和房子的事,他似乎都不能做主……
而老人的家庭經營得更是糊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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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節目裡,觀眾看到的不僅是糊塗的張爺爺、斤斤計較的兒子們,還有冷漠的家庭關係。
妻子和女兒離開後,幾十年沒有過聯繫,現在怎麼樣都不知道;
張爺爺很長時間沒見過兒子們,他不知道他們在哪裡,也不知道他們的聯繫方式,只有通過社區幹部,才把兒子們聚集在一起;
整個調解過程,都是在討價還價。看不到父子之情,看不到兄弟親情,更沒有親人間應有的關心。冷漠的家庭,培養出冷漠的子女。
張爺爺年輕的時候,沒有經營好自己的家庭,創建良好的家庭氛圍。在關鍵事情裡,沒有當家人應有的決斷和主見。當他年紀大了,也嘗到當年釀造的苦果,讓人感到不勝唏噓。
參考來源:今日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