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婚後「住娘家蛋黃區大樓」 婆家要求賣掉「新房共同持有」她霸氣做決定

婚前自己的財產,倘若婚後是否要改為夫妻共有,需要兩人溝通協調,一名女網友透露,她未來會繼承娘家在台北蛋黃區的大樓,然而婆家卻提出一要求,結果詢問先生意見後,她霸氣做出一舉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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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女網友在臉書社團「毒姑九賤婆媳討論區」發文表示,結婚快三年,住在娘家給的台北蛋黃區大樓,而且未來她會繼承這房子,孰料婆婆卻提出要求,「希望我說服父母賣了這間房,再去買中壢的新房子」,還表示這樣可離婆家近一點,而且剩下的錢也可以當做夫妻倆的生活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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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婆婆還說,「名字最好是共同持有」,如此一來可代表夫妻同心,人妻得知後也立刻去詢問丈夫的意見,結果卻得到「他覺得婆婆說的沒有錯」的回覆,人妻也毫不猶豫做出離婚的決定。貼文一出不少網友都直呼「妳先生吃相真的難看,還有他的家人也是!」、「離開這個可怕的人家」、「什麼都沒出也敢拿」、「還好妳腦袋清楚」、「婚前是妳的,婚後是他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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