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愛3年!男友對聘禮一毛不拔揚言:還不如相親 一場冷戰後被「截了胡」:我願意給她86萬
如今的社會開放發達,人的觀念也沒這麼保守啊,婚前同居是很普遍的,如果雙方對婚姻負責,對感情慎重,並不影響他們婚後的感情。
曾經看過一場很有名的辯論賽,討論的就是:聘禮這個風俗,究竟應不應該存在?
兩方交涉的觀點也很具有代表性。
一方認為男女平等,聘禮不應該還存在,這是典型的「買賣女兒」行為。
另一方認為,聘禮就是一個態度,一個儀式感,屬於男方對女方的重視程度,試問連聘禮都不願意給的男方,又能拿什麼證明要永遠在一起的決心?用甜言蜜語嗎?
總歸聘禮的事,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每一方都有不同的觀點。
但實際上,聘禮作為習俗,保留也無不可,在金額上好好商榷就行了。比如我身邊的朋友,聘禮通常會要6-8萬,鮮少出現十幾萬,二十幾萬的情況,所以並非是聘禮本身有問題,而是數額大小,會引起爭議。
可如果說有些人,明明談了很久戀愛,也準備結婚,但對聘禮一毛不拔,那麼這樣的行為,無論如何都不能稱之為「有擔當」,最後因此而失去一段感情,也是情理之中。
一 戀愛3年,男友不願給聘禮:還不如相親
27歲的李曦經歷了一段「開頭很甜,結局很苦」的戀愛。
她跟男友已經戀愛3年了,從24歲到27歲,他們兩個也經歷過所有情侶都擁有過的甜蜜時光,旅遊、約會、玫瑰、燭光晚餐。
可就在李曦準備和男友共度一生的時候,男友似乎對於結婚這件事,並不是很熱衷。
李曦說:「我年紀也不小了,父母都催著我結婚,你究竟是怎麼想的?」
男友問:「結婚也不是不可以,但你們家對結婚有什麼要求嗎?」
李曦想了想曾經跟父母之間的談話,要求似乎也不多,男方出房,女方出車,聘禮8萬(約35萬新台幣),好像就沒有了。
男友聽完她這樣說,似乎有些猶豫,他說:「房子我們家有,但是聘禮,能不能取消了。咱倆都在一起三年了,不是用錢可以衡量的。」
李曦一時間沒明白什麼意思,她問:「為什麼要取消?誰家結婚不要聘禮啊。」
男友卻振振有詞:「人家要聘禮的,基本上都是相親認識結婚的,咱倆這都談了三年戀愛,能跟別人一樣嗎?那我還不如去相親。」
這一句話,可算是傷透了李曦的心,她強忍著眼淚說:「你寧願給一個剛見面的女生聘禮,不願意給我這個與你在一起三年的人?這是什麼邏輯。」
還別說,李曦男友的邏輯並不少見,不少男生都有這類想法。
二 男友坐等女友道歉,反而傳來女友訂婚喜訊
因為這件事之後,李曦好幾天沒有跟男友聯繫。
而男友這邊,也才用冷戰的態度逼迫李曦道歉,他認為,他跟女友已經談了三年戀愛,彼此之間就應該是很熟悉的人,所以不應該再跟「外人」一樣,再讓他用聘禮證明自己對她的感情。
所以,他認為自己沒錯。
「這不是錢不錢的事兒,而是我覺得很虧,如果說只是用8萬(約35萬新台幣)就能娶一個媳婦的話,那也沒必要再消耗時間談三年的戀愛了。」這話,是他給李曦的留言。
當天,李曦就決定分手了。她給他發了分手消息,沒等回復就將其拉黑。
「我真的不想再跟他有一點聯繫。」
她將分手的消息告訴閨蜜,閨蜜緊接著就說:「這樣,我表哥正好單身,介紹給你。」
李曦答應閨蜜後,就去見了她表哥,兩個人十分談得來,也將感情經歷說得清清楚楚。
對方聽了後只是失笑,說:「我們家之前就說,給我娶媳婦,最高可以接受20萬(約86萬新台幣)的聘禮,你們家要8萬(約35萬新台幣),這也不多,這哥們確實挺沒格局。」
兩個人一來二去漸漸熟悉,終於在認識第二個月,男生主動表白:「我覺得你很不錯,不知道你願不願意跟我在一起。」
李曦沒想到第二段戀情來得如此迅速,當即點頭:「我願意。」
可見她連悲傷的時間都沒有,就陷入了另一段戀情。
也就在這段戀情持續第五個月時,兩邊父母見了個面,準備給兩個孩子辦訂婚。
前男友從共同朋友那裡知道了李曦訂婚的時,跑到她家樓下詢問為什麼,正好撞見李曦和現男友在一起。
前男友問:「為什麼?」
李曦沒說話,便被身邊的人搶了先:「你不愛她,我來愛。我願意給她20萬聘禮(約86萬新台幣),你行嗎?」
三 「傻眼了」男友求婚無果,徹底失去一段感情
聽完這句話,前男友瞬間懵了,帶著不可思議看著李曦,又覺得自己很尷尬,明明都分手半年了,為何還要跑來自取其辱。
別說20萬聘禮,他連8萬聘禮都不想拿,還有什麼資格在這裡說話。
他點點後,說了句:「真行」,轉身就走,想必他心裡也不舒服。
李曦對他似乎一點感情也沒有了,牽著男友的手上了樓。
其實,李曦也並沒有在訂婚時跟男方要20萬聘禮,還是8萬,沒有變化。
李曦說:「我家也不缺錢,就是缺一個態度,一個好看的儀式,給了我很虧嗎?搞不懂他怎麼想的。」
其實,前男友的想法很簡單,他們就是覺得很虧,能不花錢娶老婆,為何要花這麼多錢呢?只是他沒想到,到最後自己成了個笑話,哪怕是進行下一段感情,也沒辦法避免聘禮。
這樣一算,他以為自己賺了,其實虧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