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被雷劈!人妻用娘家土地幫還債「尪外遇趕她出門」 心寒離婚「1關鍵獲准」結局痛快人心
全案審理期間,阿明自認妻子名下的房產,是他父母走後所留下的遺產,必須將該房產轉交給兒子,之後更表示自己的母親走後,他曾拿了50萬作為孩子未來的創業基金,並交由妻子保管,為此要求房產和50萬元必須償清之後才同意離婚。
示意圖非當事人/圖片來源:ISt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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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判決出爐,由於阿明曾在兩年前喝醉之後開車,遭開罰並判6個月,法官以「夫妻一方刻意犯法,另一方可合理提出離婚」為由,准許人妻和丈夫離婚,至於期間討論的財產分配問題,責任歸屬究竟該如何處置,則交由日後相關程序處理。
示意圖非當事人/圖片來源:IStock
幾乎把家產敗光,甚至連娘家土地也不放過,最後還在外不忠,乍聽之下也太過分了吧!幸虧最後這段婚姻得以終止,也祝福事件盡快落幕,還彼此一個平靜的生活。
參考來源:CTWA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