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用吃火鍋!台南媽曝店家「要求4歲兒自己煮」堅持梅花座 傻眼批「政策根本沒意義」衛生局回應了
隨著疫情趨緩全國都從三級警戒降至二級,許多娛樂休閒場所也隨之開放,其中最讓民眾開心的就是餐廳慢慢鬆綁恢復內用制度,終於可以再次體驗外出享用美食的生活,只不過店家還是要依照防疫規則做出對應的措施。而日前有對父母帶著孩子一起去到連鎖鍋店想要用餐,沒想到入店後店家的規則卻讓他們完全傻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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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ETtoday》報導,上個周末中午「孔小姐」和老公帶著4歲和8個月大的孩子一起去到火鍋店用餐,入店後店員分別詢問她關於「孩子幾歲」、「有沒有辦法自己吃」等問題,後來聽到4歲兒子可以自己用餐,便安排4歲兒子獨自坐一桌煮火鍋,讓孔小姐當場傻眼反問:「4歲小孩自己坐一桌吃火鍋?燙到誰負責?」店員也只能無奈地告訴她由於其他分店已經被開罰過,只好嚴格的遵守防疫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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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孔小姐了解後表示不責怪店員,同時也能體會店家害怕被開罰的無奈,最後他們一家4口還是有進到店內用餐,店員也幫忙安排比較隱密的位置,讓4歲兒子可以和她一起共鍋享用,若是真的遇到稽查員來訪,就趕快換位子免得連累店家。事後孔小姐也把這段經歷分享到媽媽社團,本來以為自己是特例,沒想到竟看到有人分享「1歲孩子被要求分桌進食」的情況,讓她相當傻眼的表示:「政策很沒有意義,逼著我們只能外帶,表面上開放內用,實質上強迫外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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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這些案例台南衛生局出面回應,餐飲業的防疫規定上確實指出,有獨立吃飯能力的小朋友就必須獨自坐一桌,但也強調只要有需要餵食或是家長協助用餐,都可以坐在一起不必受梅花座限制。只不過餐飲業者也擁有制訂內用規則的權利,所以客人要內用還是得乖乖遵守店家的決策。此外衛生局也提到,如果受到稽查員查獲出現未依照梅花座用餐等違規案件,將可依照《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處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希望大家在防疫鬆綁的期間還是要多多注意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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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歲要自己煮火鍋真的太勉強...如果真的沒辦法,還是只能外帶回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