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小富養長大!砸600萬給女兒買房「她卻只寫女婿名」 如今帶著婆家一起「啃老」父母崩潰
03
一次,女兒回家來要了1萬2千元(約合5萬新台幣),她的薪水很好,女婿做業務,收入也還行,平時經常回家吃飯,也不用他們交生活費,應該不缺錢,這筆錢派什麼用場呢?
女兒說,親家倆口每個月跟他們要2千元(約合8千新台幣)的贍養費,一次性交半年的,她的工資都花在化妝品衣服上了,女婿又在做投資,哪有多餘的錢給他們呢,只能向我們求援。
我聽了五味雜陳,年紀輕輕的親家倆口,身體健康,能幹能掙,兒子結婚一毛不拔,不體諒剛成家的年輕人沒有經濟基礎,也沒有七老八十不能動,就開始要養老費了,關鍵女兒女婿沒有支付能力,還得我們承擔,傻女兒愛屋及烏,也不懂拒絕,我們真是有苦說不出。
養老費拿出去沒幾個月,女兒又來了,開口就要10萬(約合42萬新台幣),說女婿投資資金鏈斷了,需要十萬救急,我一聽悲從中來:「你把你父母當銀行了嗎?以你女兒的這個身份,開口就要,你婚房加傢具家電一百多萬,我們已經掏空拿凈了,現在靠退休金度日,前段時間你拿的一萬二,還是我們省吃儉用攢下來的,人家是兒子娶了媳婦忘了娘,咱家成了女兒找了女婿不顧爹媽了。」
Advertisements
女兒悶悶不樂的走了,我卻很傷心,怎麼養了這麼個不顧爹媽的姑娘啊。
半年後,親家母和女兒的小姑子住進了家裡,因為女孩高三了,學習緊張,所以親家母要保證女兒的飲食起居,這一住就是一年,所有的生活費都是女兒承擔,女婿以做業務為名也不給家用,女兒一手頭緊張了就回娘家拿錢,我們夫妻每個月幾千的退休金大部分都貼補她們了,自己只能省吃儉用。
更讓我們目瞪口呆的是,兩年後,女兒哭哭啼啼回家了,說房子被查封了,女婿沒和她商量,私自把房子抵押籌措資金,虧的一塌糊塗,女兒女婿只能搬到我們這裡住。
Advertisements
短短几年,為了這個感情用事的女兒,一無是處的女婿,我們老倆口心力交瘁,蒼老了很多,不但搭進去了一生的積累,還不知道幫襯到什麼時候是個頭?
早就應該不管不顧了,不忍心看著女兒為難,就得我們夫妻受苦,這不,女兒告訴我,過幾天她公公要來城裡看病,還得住進家裡,照顧一段。
都說女兒體貼爹媽,是父母的小棉襖,可是,我們的女兒卻讓我們夫妻黯然神傷,心灰意冷,從裡到外透心涼……
文中的父母之所以一籌莫展,疲於應付,他們犯了兩個嚴重的錯誤:
Advertisements
一:曲解了「富養女」的概念:
富養女,其實是一種教育投資,教育的富足,而不是生活的富足。
富養的女孩,從小會被帶著出入各種場合,增加閱世能力,她們見識多,獨立,有主見,明智,很清楚自己真正追求的東西。
女還是要嫁人的,必須培養她鑒別事物的眼光,而不是養成她任性,刁蠻,不懂生活疾苦,不辨是非善惡,追求浮華虛榮的東西。
二:對女兒的生活大包大攬,沒有適可而止,抽身而退。
所有的愛都是為了相聚,只有親情是為了分離。
養她小,不能養她老,形成依賴了,在他們眼裡,你就是應該付出的父母,不是需要他們回報的雙親,你掏心掏肺,在他們看來不過是應該應份。
幫襯可以,適度可止;付出可以,得休便休,奉獻可以,恰到好處。
主人公夫妻,從小到大對女兒的愛都沒掌握好度,所以,讓自己身心俱疲。
「富養」的定義,絕不是無原則滿足孩子的一切物質需求,「富養」也沒有絕對的量化標準。父母應當在滿足孩子正當物質需求上,讓孩子了解金錢獲得的渠道,體驗掙錢過程的滋味。從而給孩子樹立正確的金錢教育觀。
為人父母者,引以為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