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月薪15萬!我為了帶女兒「辭職後4年不上班」 父親節「花1萬5給我爸買衣服」遭到婆家人輪番指責

  • 2024-08-16 14:33

我叫楊如雲,今年29歲。

我弟弟下個月就要結婚了,正好我爸還沒有適合婚禮上穿的正式衣服,於是今年的父親節我決定給他送一套西裝。

衣服是我跟我媽去買的,花了1萬5。給我爸送西裝這事我瞞著老公,也沒敢讓婆婆知道,因為一但他們發現,我給娘家花那麼多錢肯定沒個消停。

然而這事還是被我婆婆發現了,西裝的發票我放在包包的隔層,還用紙巾包著,已經藏得夠好的,可沒想到婆婆居然翻我的包包。

父親節那天晚上我從娘家回來,我老公跟公婆就在客廳裡對我三堂會審。

「小楊,父親節你是不是給你爸送了一套價值1萬5的西裝!」婆婆不善地說道。

婆婆能說得這麼具體,說明他們已經知道了,我也就順勢承認了,「是,我爸養我那麼多年不容易,我也沒報答過他什麼,父親節我給他送套西裝怎麼了?」

婆婆見我承認,又懟道:「你可以孝順你父親,但你別拿我兒子的錢啊!」

我反問:「誰說我拿你兒子的錢了?」

婆婆輕蔑地暼了我一眼,說道:「你都4年不上班了,不是拿我兒子的你哪來的錢?」

我把目光移向老公,老公亦是一副不高興的樣子。「小雲,你可以給你爸買東西,但要注意分寸啊,現在你都是靠我養著的,我都捨不得買1萬5一套的西裝,你二話不說就給你爸買了,也沒跟我商量過,確實是過分了點!」

雖然早就知道老公是什麼人,可我的心還是沉沉地落了下去。

我跟老公曾經也如膠似漆,恩愛非常。

在我有孕後,老公心疼我孕期反應大,讓我辭職安心待產,他跟我承諾經濟上我不用擔心,他能給我跟孩子好的生活。

我那時候在一家100多人的公司做人事,是個小組長,一個月大概能拿4萬元。

我的兩個好姐妹建議我不要辭職,女人無論什麼時候都應該有份工作,這樣在家庭中才有底氣。可是我被愛情沖昏了頭腦,甘心為了老公回歸家庭,過上了相夫教子的生活。

回歸家庭後我也是幸福過的,老公把大部分薪水都交給我,只給自己留5000塊錢的零花錢。老公下班後還很勤快,包攬了大部分家務,我孕期的時候愛犯困,早上都要睡到差不多11點。

老公每天都會在家裡把早餐做好,然後放在鍋裡溫著,讓我一睡醒就能吃到熱騰騰的早餐。可以說老公能做的都盡量做了,讓我每天都覺得自己是幸福的。

可是這一切在女兒出生後有了改變。

在懷孕期間我就跟老公商量好了,我要去月子中心坐月子,可是在距離女兒出生的前半個月,我婆婆就搬了過來,說要伺候我坐月子。

我想拒絕,可老公說婆婆都過來了,就讓她照顧吧,不然她肯定有話說。就這樣我們退掉了預定好的月子中心,白白浪費了一筆定金。

我的月子坐得很不舒坦,婆婆說道太多,這不行那不行的,把我管得死死的,我什麼都得聽她的,不然她能嘮叨我一天。主要是她還特別愛哭,我一讓她不順心,她就在我老公面前哭,好像我對她做了什麼十惡不赦的事情一樣。

以前我跟我老公做事有商有量,從沒吵過架,自從婆婆搬過來以後,我們倆開始有了矛盾,有時候還會發生爭吵,夫妻關係也變得岌岌可危。

婆婆來了不到三個月,就從老公手裡要來了我們家的財政大權,老公不再把薪水交給我了,而是轉移到婆婆手裡,我每個月就只有5000塊錢的零花錢。

我反抗過,可我老公說婆婆會過日子,家裡的事情也是她在管,把錢交給婆婆比較合適。還說這樣我還省心了,他可捨不得讓我太累。

這事就這麼被他們母子倆定論了,我完全沒有說話的餘地。

老公的提款卡交給婆婆後,我每個月都得等婆婆給我分配零花錢。她倒是每個月都給我,只是每次給的時候難免要嘮叨幾句。

我每次逛街回來,婆婆准在客廳盯我,看我買了什麼。以前沒結婚的時候我很愛買衣服,可是婆婆來了我買件衣服就要被嘮叨,說我的衣服明明穿不完可還是要買。

然而婆婆自己也沒少買,但她就是雙標,她買可以,我買就是浪費錢,就是拿她兒子的血汗錢揮霍。

手心朝上,指望人給錢的日子真的很難過。女兒半歲後,我跟他們商量要重新出去工作。

可老公不同意,說女兒還太小離不開我,讓我多陪女兒幾年,能女兒上學後再考慮工作的事情。

婆婆也不願意,她在我們家只做家務,女兒都是我在帶,如果我出去工作了,無疑會加大她的工作量。

並且婆婆還讓我趁年輕早點給女兒生個弟弟,好讓她抱孫子。我不肯,沒生孩子前我就說好了無論男女,我都只生一胎,當初老公也是答應了我的,只是婆婆鬧的時候,老公還是選擇站在了婆婆那一邊。

只有在這件事上我很堅決,絕不要意外出現。也是因此,婆婆對我的觀感越來越差,總是挑撥我們的夫妻感情,我在這段婚姻我的心裡交瘁。

我也明白了女人還是要有收入才能肆意生活,所以早在老公婆婆不同意我出去工作後,我就開始寫小說掙錢。

寫小說是一條艱辛的路,前面一年多的時間我的收入聊勝於無,可我還是依舊繼續堅持,終於在去年開始有了質的變化,去年一整年我賺了25萬塊錢。

今年女兒去上幼稚園了,我有更多的時間能花在寫小說上,今年我寫了三本中長篇小說,到現在已經賺了快50萬塊了。

這一次我給我爸買的西裝,就是用我寫小說的稿費買的,根本沒花老公的錢。畢竟一個月就給我5000塊錢,想用這錢買一套1萬5的西裝都不知道要攢多久才行。

關於寫小說這事我也沒有告訴婆家人,我覺得掙錢這事還是要悄悄比較好,不然婆婆肯定讓我交生活費,想方設法從我手裡拿錢。

聽到老公怒斥我做得過分,我也沒給他面子,立馬就怒懟回去,「周志明,你月薪15萬,可你們家一個月就給我5000塊錢,這點錢能幹嗎?何況我基本都是花在女兒身上,這你又不是不知道,你還好意思說我拿你的錢給我爸買西裝,真是不要臉。

我花的是自己的存款,跟你們沒關係,你們也別管我怎麼花錢,反正花的又不是你們的錢。」

婆婆聽到我這麼說氣得直拍胸口,還想指著我的鼻子罵。但我沒給她這個機會,說完該說的,我立馬就躲回了房間。

其實我對於已經不抱有期望了,我感覺跟婆家的隔閡越來越深了,我在這個家就像個外人一樣,永遠融入不進去。可是女兒一個完整的家庭,需要爸爸媽媽都在身邊,所以我就只能委屈自己,也許有一天我忍不下去了,也會選擇離婚吧?

文章參考:今日頭條

Click to show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