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結婚後「娘家拆遷一分錢沒給她」六年後父母找上門要求養老,女兒笑了
對於有兒有女的家庭,父母的財產分配成了爭議性最大的話題,有人說財產要平分,有人說,自古以來就是兒子拿大頭,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不應該再惦記家裡的財產,你沒看王寶釧嗎?嫁給薛平貴後,住在寒窯十八年,娘家這麼富有,卻一點也不給女兒一分一毫。更過分的是,有的老人真的是財產只給兒子,養老只找女兒。
梅萍跟她的丈夫是小學同學,兩人也是比較有緣,從小學一直同班到了高中,那個時候他們也沒想到自己會跟對方走到一起,起初也只是當做朋友罷了。後來也是到了結婚的年齡,兩人去相親,卻是這樣撞上了對方。
於是兩人就這樣走到了一起,由於是一個地方的,條件都相當,因此結婚的事雙方都非常同意。而他們相處了不到半年就結了婚,雖然在一起的時間有點短,但相比之下,同班十二年了,已經是非常了解了。
結婚後為了方便照顧家裡,因此就沒有出去工作了,而是借了點錢,在縣城裡開了一家店,沒想到生意還不錯,比上班是輕鬆多了。梅萍有個弟弟,父母從小就比較看中她的弟弟,而比較嫌棄她,但自從她結婚後,就很喜歡她了,因為梅萍每次回家都會給他們帶很多的東西。
也正因為這樣,她的弟弟也是經常跟她借錢,雖然她可以借給弟弟,但這也不是經常給,畢竟男孩子要學會賺錢養家,她是這樣跟弟弟說的。
梅萍也是個會處事的女人,給娘家什麼,自然也不會少了婆家,這樣一來,婆家也不會說她什麼,反而誇她對家裡好,因此丈夫跟她的關係也是非常好。
而她的弟弟卻是一直沒有出去工作,因為聽說家裡的房子要拆遷,弟弟就一直打著房子的主意,說是想去投資。而梅萍覺得自己已經嫁出去了,這錢肯定跟自己沒有關係,因此也是沒怎麼過問,但這個消息娘家一直都沒有跟她說起。
後來房子拆遷了,分到了兩套房,而後弟弟就全部拿去了,一套自己住,另一套拿來賣錢。父母也是同意了弟弟的這個想法,卻是一直沒有打算著分梅萍一點,可能是他們的潛意識知道,兒子更給他們養老。
他也沒去跟娘家計較,畢竟她早就想到沒有自己的份了,也不指望。然而父母有什麼事還是會來找她,向她要錢,卻從來不跟弟弟要,看到這裡她心裡難免會有點不樂意,但母親總是說弟弟不懂事,叫他不要計較。
而在六年後,父母突然找上門來,說他們老了,賺不來錢,弟媳把他們趕來出來。原來弟弟拿了賣房子的錢後,一直沒有去工作,整天待在家裡吃老本,而父母的錢也都給了弟弟。梅萍笑了,她說不是有弟弟給你養老嗎?我現在也養不起,還有孩子要帶呢!
父母也是無奈,說不出話來,在她的勸說下,回到了弟弟家,她覺得,要是父母經濟有困難,自己可以幫忙,但是養老的事情已經在弟弟頭上了,要是他不養老,她也會去找法律來解決了。你們覺得她這樣做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