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逝欠490萬!嘉義女教師「扛18年還638萬」債務卻沒變少 銀行得知冷回:「繳利息都不夠...」

  • 2023-06-01 16:23

常言道「父債子償」,但你有看過那麼誇張的案例嗎?嘉義一名劉姓女子北上求學,畢業後擔任教師,並遷居台北市與丈夫共組家庭。直到父親去世後,才得知他生前曾留下490多萬的債務。為了幫父親償還,她每月都被銀行扣薪,至今已繳納638萬9949元,早已超過原本的債務金額。沒想到,銀行方竟告知,這些僅是利息,本金的490萬尚未償還,讓她氣得提出告訴。

圖片來源:三立新聞網

判決書顯示,劉女1985年時北上求學,並於1996年起開始擔任教職,留在台北生活。而劉父則是在這年向銀行借了800萬元,計算下需還1021萬3700元。劉父在這段期間不斷還錢,到2001年時已還648萬5078元。不過,隔年10月6日,他因故去世,留下490萬8226元的債務。由於對父親的借貸狀況並不了解,且在父親過世3年後才知道欠債一,因此無法拋棄繼承。於是,她從2005年5月27日開始,就以每月1萬9675元到2萬7203元不等的還款模式繳交,至今已付638萬994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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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發現,這段期間所繳的錢早已超過原本的債務,若依《民法》中所說,這18年的債務償還約為她所繼承的37萬多財產的17.1倍,債務早不該存在,認為銀行以高額利息將她的薪資扣押,與誠信原則背道而馳。但銀行卻指出,2000年起向劉女要求還490萬8226元,加上從2001年4月21日,到清償日為止,若按年利息9%來計算,逾期在半年內者,按上開利率加10%;逾期半年以上,則按上開利率加20%計付違約金,故每月利息為3萬2988元。而劉女每月的償還金額甚至不足每月利息,因此債務沒有被消耗,仍是490多萬。

圖片來源:三立新聞網

嘉義地方法院承辦此案後,法官認為,因為劉父的繼承人並非劉女一人,但若37萬元遺產是由劉女繼承,那清償責任最多就只有包含在37萬3610元內。但劉女這些年算下來已給出638萬9949元,早已超出遺產的數字。因此,依《民法》繼承編施行法第1之3條第4項規定,490萬8226萬的債權並不在劉女身上,判劉女勝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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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了大半輩子卻被告知是徒勞無功,女老師心裡一定覺得很崩潰吧⋯⋯。

資料來源:ETtoday新聞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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