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與男友分手!被其母親「甩戀愛賬單」要求退錢 一袋麵條也記賬「看到金額」要氣瘋了

兩人談戀愛,女生應該花男生的錢嗎?

大多數人的答案是肯定的,談戀愛,總不能AA制吧。而且,捨不得孩子套不住狼,男生請客吃飯、看電影、送禮物,都是理所當然的。

問題是,如果兩人性格不合分手了,那戀愛中花的錢,女生該不該承擔一部分?

對於這個問題,大家意見不一致,只是覺得禮物應該退回給男生。

在山東菏澤,一名女子因為性格不合和男朋友分手了,不料遭到了男友媽媽的「追債」,要求她把戀愛中花的錢還回來。

看到男朋友媽媽記得賬單,女子要氣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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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發生在山東菏澤,女子和男朋友分手後,被男朋友的媽媽找上門,要求她退還戀愛時所花的錢。

男朋友的媽媽還給了她一份清單,上面清楚記下了兩人戀愛時花過哪些錢,買了什麼東西,事無巨細。

女子知道男朋友的媽媽是一名會計,很會算數,但沒想到她那麼會「算計」,和他兒子的這場戀愛,他們家不想多花一分冤枉錢。

想到自己提分手時,男朋友爽快答應的場景。女子到現在才明白,原來一切都記有賬了,分手了他們家也不會吃虧,大不了就換一個。

女子不知道是該笑還是該哭,女子慶幸自己沒嫁進他們家,又覺得很噁心,自己怎麼會和這種人談戀愛?


這份清單中,兩人戀愛中的花費大概在1.2萬元左右,不過女子並不認可,目前雙方還在協商中。

女子認為,像米、油、面、牛奶、餅乾和水果這些,都是兩個人的消費,而且男生比女生吃得多,這不應該要自己承擔。

至於說禮物、看病的花費,是男朋友出的錢,自己可以還回去,這點毋庸置疑。

另外一點是,自己和男朋友在一起的那段時間,那是不是該賠償自己的精神損失費,難道讓男生白佔便宜?

顯然,男朋友母親的這種要求是極其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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