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姐妹各出130萬「替父母購房」 爸媽往生後「出售520萬」他突現身

近期在大陸浙江的一則引人關注的新聞中,兩姐妹各自出資為父母購買了一套房產,但在父母去世,房產的處置卻引發了一場家庭紛爭。

當這套房產以120萬元人民幣(約台幣520萬)售出時,原本應由兩姐妹平分的這筆款項,卻因弟弟的介入而變得複雜起來。

在索要無果的情況下,弟弟將兩位姐姐告上法庭,但最終判決結果卻令人身心舒暢...

據了解,當事人小周是家裡的老大,下面還有一個妹妹和弟弟。

隨著父母的年齡越來越大,看著不怎麼樣的居住環境,小周有些不忍心了,覺得父母孤零零的在村裡也挺可憐的,就算自己和妹妹想要好好照顧他們,因為家裡瑣事多也做不到經常去。

便決定出資為父母購置一套新的房產。

經過商量,姐妹倆各自拿出30萬元人民幣(約台幣130萬),在老家購買了一套兩居室,並登記在父母的名下。

這套房子不僅環境優美、交通便利,而且周邊的設施也能夠滿足二老的生活需求。

而父母在她們姐妹的照顧下,也算是度過了個幸福的晚年。

在父母去世幾年後,這套房產的處置問題擺在了兩姐妹面前。

她們決定將房子賣掉,由於地理位置好,房子可以賣120萬,姐妹兩準備平分所得的120萬元。

但就在這時,一直未出資的弟弟卻突然站出來,要求平分這筆款項。

弟弟的這一要求立即引發了家庭紛爭。

兩姐妹認為,她們是房產的實際出資人,且多年來一直承擔著照顧父母的責任,弟弟沒有理由分錢。

而弟弟則堅持認為,作為法定繼承人,他有權繼承父母的遺產。

於是,他開始去找兩位姐姐大吵大鬧。

但他的行為,也令小周姐妹二人心寒不已,父母在世時,家裡的資源基本都給弟弟了,而他也沒承擔給父母養老的責任。

現在父母去世了,還要如此不講理的去肖想這套不屬於他的房子,簡直是一點也不顧念親情。

這場紛爭最終鬧上了法庭。

在法庭上,小周姐妹兩人將父母在世時弟弟的所作所為,以及購房證明、出資證明等證據均進行了提交。

而其弟弟,則什麼證據都沒有,只是表示,他認為他享有同樣的繼承權,因為房子是寫的父母名字。

由於父母去世前,沒有留下任何遺囑,所以法院就將所有信息進行了整合、調查。

最終,法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做出了如下判決:

鑒於房子出資方是兩姐妹,且父母生前為立遺囑,所以該房子應視為對父母的贈與,屬於使用權。

因此,父母去世,兩姐妹有權對房子進行售賣,平分售賣所得錢款。

除房子之外的遺產,姐弟三人可平分。

對此判決,弟弟十分不服氣,當即選擇了上訴。

但二審依舊維持原判。

而經此一鬧,姐弟之間的情誼也算是崩了。

只能說,金錢固然珍貴,但兄弟姐妹之間的情感也是無價的。

這起案件告訴我們,在處理家庭財產問題時,應尊重法律、尊重事實、尊重每個家庭成員的權益和感受。

同時,我們也應該反思自己在家庭中的角色和責任,努力營造一個和諧、溫馨、充滿愛的家庭氛圍。只有這樣,我們才能真正享受到家庭帶來的幸福和溫暖。

參考來源: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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