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離婚凈身出戶後!我辛苦掙錢「把女兒供到博士」 如今年薪150萬「前夫卻找上門」我一招治服他

我叫駱秀珍,今年65歲。我父母在我很小的時候就已經去世了,我是跟著爺爺奶奶長大的,爺爺奶奶雖然對我不錯,但我還是有點缺愛,很渴望家庭溫暖。

前夫的出現讓我覺得我遇到了對的人,我們倆是自由戀愛,處對象期間他對我特別好,有求必應,家裡有什麼好吃的都悄悄給我送一份,對我非常關心呵護。所以認識幾個月後我就嫁給了他。

這在現在看來太衝動了,可是在我們那個年代是很正常的,有些同齡人連面都沒見過就在長輩的安排下結婚了,我們倆能夠戀愛那麼久,也算是了解的比較多的了。

可是婚後的我過得並不幸福,我們處對象那會我前夫是帶著面具跟我相處的,他根本沒有我想象中那麼好。

他這個人脾氣暴躁,不順心就會動手打人,他不會打自己的父母,只會把氣都撒在我身上,他為什麼會那麼猖狂呢?追根到底還是因為我沒有父母,爺爺奶奶年紀又大了,沒有人能夠為我撐腰。

我那時候的思想就是結了婚就是一輩子的事情,就算過得再不怎樣也得忍著,所以我一直都忍氣吞聲,從來沒有反抗過。

公婆以前對我的態度比較冷淡,但是自從我懷孕後他們對我和氣了許多,特別是一些婦人說我可能懷的是男娃之後,我婆婆對我更好了,還經常買肉給我補身體,也不挑剔我了。

前夫的脾氣雖然還是很暴躁,但公婆都會護著我,因此前夫也沒有再打過我,我以為以後的生活都會像現在這樣,一步步往好的方面發展,我也能有一個幸福溫暖的家庭。

可是事情的發展並不如我所期待的那般,在我生下女兒後,我的好日子戛然而止。

當時情況比較兇險,我難產了,婆家人都選擇保小,我雖然也願意保孩子,但是心裡還是受傷了。好在我比較有福氣,雖然危險,但最後還是挺過來了,平安的生下了女兒,只是我傷了身體,以後不可能再懷上了。

婆婆一見到我生的是女兒,又得知我往後不能生育就很不高興,罵罵咧咧的拉著公公轉頭就走,前夫也是看了一眼就不知道去哪了。

就這樣把我們母女倆扔在了醫院,我剛生產身體虛弱,女兒也還小,沒人照顧根本就不行,最重要的是他們一分錢都不留給我,我連吃飯都成了問題,我沒得吃就沒奶,女兒也得跟著餓肚子。

醫院的醫生護士可憐我們,給了我們一些吃的,晚上的時候我爺爺奶奶趕到了,住院那幾天都是我奶奶照顧我,出院後他們倆把我送回了婆家,又給我留下了一些錢傍身就回去了。

我坐月子的時候,我婆婆依舊還是不伺候我,孩子是我自己餵養,衣服尿片都是我自己洗,前夫從來沒有過問過一句,也沒有抱過女兒一次。

那時候真的過的很苦,可是我還是不願意離婚,一是受封建思想影響,二是孩子還這麼小,我一個人很難把她養大,留在婆家起碼還能吃飽,所以我就這麼將就過著。

可我萬萬沒想到我前夫居然搞外遇,並且公婆都是支持的,甚至還幫忙隱瞞。在我女兒三歲那年,我婆婆抱回了一個剛出生的男孩,我一見她笑那個樣,我就知道事情不簡單。

這回他們也沒瞞我,就直接讓我給人讓位置。我後來才了解到原來那個女的是個寡婦,沒有兒女,我前夫就跟她好上了。

當時我是不想離婚的,離婚了我或許能解脫,但女兒怎麼辦?為了女兒我也想要繼續這段婚姻。然而根本不由我做主,在婆家人的逼迫下,不到一個月我們就離了婚,並且我還是帶著女兒凈身出戶的,一分錢都不得。

帶著女兒的我根本不好找工作,所以我就只能讓爺爺奶奶幫我照顧幾年,等我穩定下來了再把孩子接過去。

那時候經濟已經開放了,私營工廠也慢慢多了起來,我就找了份廠裡的工作,挺辛苦的,也沒有什麼休息的時間,但好在掙的錢不少,我攢了幾年錢之後就辭職了,在城裡租了個房子,把我女兒接過來一起生活。

女兒上學了我也有時間,就擺了個小攤,每天賣些小吃,掙的也是辛苦錢,不過足夠我們母女倆生活了,後來我就想讓爺爺奶奶來城裡跟我一起生活,但是他們都不肯,我也勉強不了,就每個月給他們一點生活費。

我女兒從小就聰明,我在她的教育上也很費心,只要是對她好的,我都竭盡全力給她安排。從上學起,每回考試她的成績都不會讓我失望,這些年來女兒得了無數的獎狀,我都還一一保存著,沒有一點的損壞,偶爾還會拿出來看看,再仔細收好。

女兒一路讀到博士,現在年薪有將近150萬,也有了一個幸福的家庭。我女婿也是博士學歷,一年掙得比我女兒還要多,現在我跟女兒女婿一起生活,平時他們工作忙,我就負責帶帶孩子,也累不到我,因為家裡還請了保姆,一日三餐和衛生都是保姆負責的。

以前過的都是苦日子,但我總算熬出來了,往後的人生都會是甜的了。

可誰知好日子才剛過幾年,麻煩就找上門了。我那個離婚幾十年的前夫找上門來了,他一開口就是要跟著我女兒養老,還讓我伺候他以後的生活。

我聽到這樣的話很生氣,為什麼呢?當初我們離婚我是凈身出戶,我一個女人帶著閨女離開婆家,婆家人一分錢都沒有給我,之後我前夫也沒有出過一分錢撫養費。

我還記得我們剛離婚不久的時候,我女兒生了一場大病,當時我想讓前夫出一部分錢,但是他非常硬心腸,還說女兒是歸我的,跟他沒有關係了,以後有什麼事都不要找他。

所以之後這幾十年,無論我們過得怎麼樣我都沒有找過他們,就連女兒結婚我也沒有通知婆家人。

父母沒有盡撫養義務,女兒有義務贍養嗎?我不知道法律上是怎麼規定的,但在我心裡,我女兒是完全可以不管前夫的。這麼多年他沒有出過錢也沒有出過力,就連當初生病他都能那麼絕情,說出女兒跟他沒關係這樣的話。我女兒不管他也是應該的。

可如今呢?完全忘記了當初自己說的話。而且我前夫後面是再婚了的,還生了兩個兒子,就算要養老,也是應該先找兒子。

所以我對前夫的態度很差,我臭罵了他一頓。結果前夫說:「再怎麼樣我也是孩子的父親,要沒有我能有今天的她嗎?我現在年紀大了,身體都是病,每個月光醫藥錢就要花1萬多,之前我都是跟著兩個兒子過的,現在輪到女兒管我不是很正常嗎?反正我不管,以後我就跟閨女住一起。」

我馬上怒懟:「你現在知道她是你閨女了?當初我女兒病得都要死了你都不管她,說你倆沒關係了,現在老了,怎麼就忘記了當初說的話呢?只要有我在一天,你就別想過來拖累我的女兒!」

說完我馬上拿掃把,把他趕出我們家,在那之後前夫又來鬧過幾回,但是每一回都被我趕走了

文章參考:今日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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