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變流浪漢!台南7旬翁榨乾親兒「每月討2萬養到掛」 法官大逆轉「還給他公道」


法官調閱資料後發現,阿祥的確沒有財產、所得,生活也陷入困境,在法律上兒子的確有扶養義務;然而要求支付的金額,幾乎就要拿走兒子一個月所有薪水,加上從小到大都沒有盡到扶養兒子的義務,且屬情節重大,如今要求兒子負責任,的確顯失公平性,因此裁定免除兒子對父親的扶養義務,駁回阿祥告訴,全案還可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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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ETto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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