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3個月!陳為民「突收到前女友傳票」坐牢8個月 「反告對方卻敗訴」揭不單純內幕:我被陷害了
但讓人意外的是,當所有人都以為陳為民會為了自己的清白上訴時,他卻跌破大家眼鏡決定去坐牢,這起意外也引發法院討論,特別立下了「陳為民條款」,雖然最終選擇自己承受委屈還結束與前女友之間的糾葛,但他想起當時的情況仍忍不住大嘆,台灣法律「是有錢有本事的人在玩的」,無力的模樣讓人心疼。而他當時雖被判8個月,但按照法律實際只執行一半,「所以我關了4個月。」他也無奈表示:「我活到這個年紀,我知道有些東西是沒有公理,你永遠也討不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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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說感情真的讓陳為民受了好多委屈,希望他有朝一日能苦盡甘來,遇到一位理想中的好歸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