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失智難自理!孝子接來照顧「卻不幸患抑鬱」 開車載媽兜風「突捂住其口鼻」:一起走吧


安某提起上訴,認為沒有殺人的故意。陝西高院二審認為,安某歸案後供述,自己因身體原因產生了自殺想法,又擔心死後被害人無人照顧,產生一併將被害人「帶走」的想法,主觀上有追求被害人死亡的主觀故意,其所留遺書亦能印證供述,安某的行為符合故意殺人罪的構成要件,原判以故意殺人罪定罪處罰並無不當。


安某應承擔刑事責任,和其他一般的故意殺人案件相比,本案的社會危害性較小,安某到案後亦能供述主要犯罪事實,被害人親屬亦建議對安某從寬處罰,原判據此已對安某從輕判處。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參考來源: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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