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云:「月盈則虧,水滿則溢!」 退休之後若錢不夠用「建議你去做4件事」:手裡有錢生活有樂
當然我們有的老人,則還會每月把自己的退休金全都花光,一分錢都不留,美其名曰說是自己要好好享受生活。那你要說哪位老人的做法最為正確的話,這個也並沒有什麼標準統一的答案,畢竟每位老人的實際家庭情況不一樣,這更多時候,就只能說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
68歲的呂大爺,他就是一名退休老人,現如今,他每月有4000塊錢(約18000新台幣)的退休金,而他的做法是,既沒有存起來,也沒有肆意消費,更沒有全都拿出來補貼子女。反倒是,他每次去兒女家吃飯的時候,都會給他們拿50塊錢(約230台幣),那麼他為什麼會這麼做呢?我們就一起來聽聽他的自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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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歲呂大爺的自述
我姓呂,今年已經68歲了,距今已經退休八年的我,現如今,我每月退休金有差不多4000塊錢(約18000新台幣),我有一兒一女兩個子女,他們倆也都有了自己的家庭和事業,他們的日子相對來說,過得還是挺好的,平時的話,基本上不用我去操什麼心,我只需要把自己的生活過好就可以了。
年輕時,我在某企業上班,而我的老伴則是一名老師,一直以來,我們倆的感情都非常好,平時就算偶爾發生矛盾和衝突,我們倆從來都是及時說開,在第一時間,把矛盾和誤會消滅在萌芽當中,我們之間從來沒有隔夜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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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我們倆的這種生活,也時常引來其它人的羨慕,原本我幻想著,這輩子能和老伴一起白頭偕老,畢竟我們倆之間的感情很深厚,我們兩個在一起,就只會越過越幸福,可是在我56歲那年,我的老伴卻突遭意外去世了。
突然遭遇橫禍,我的心情可想而知,我都不知道,在老伴去世的那些年時間裡面,我是如何一步步走過來的,或許,也和我堅強的意志和永不服輸的精神有關吧,最終八年前,已經六十歲的我,從公司正式退休。
在此之前,我的兩個兒女就都在省城工作生活,而且他們兩個彼此住的都不是很遠,考慮到,自己將來要是一個人去生活的話,勢必就會遇到很多的困難,於是獨自一人在家生活了四年後,我就準備去養老院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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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給自己找一家不錯的養老院,我每天不是在網上查找資料,就是到養老院去實地體驗,而正當我忙得熱火朝天的時候,遠在省城的兩個兒女,就在第一時間打來電話,讓我到省城跟他們一起生活,這樣的話,也方便他們以後照顧我。
我知道兩個兒女是好心,可我害怕自己和兒女們一起住的話,會影響到他們的正常家庭生活,於是我就拒絕了兩個兒女的要求,或許是兩個兒女知道我在擔心什麼,兒子就對我說,他們隔壁小區一樓,有一件空房對外出租,房間面積有40平,裡面各種生活設施一應俱全,房租也很合理,他已經把它租下來了給我住。
兒子想得如此周到,我也不好再多說什麼,於是我就收拾好行李,來到了省城,兒子和女兒把我安頓好以後,就對我說,以後我一個人生活,就沒必要自己做飯吃了,以後到吃飯時間,我就去他們兩家吃飯,他們就不叫我了,我想去誰家都可以,反正他們兩家離得也不遠,說完這些,他們就去忙自己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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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兒子和女兒說的這番話還是挺有道理的,但我卻並沒有這麼做,因為在我看來,我要是天天去兒女家吃飯的話,甚至於每頓都去兒女家吃飯的話,就算兩個兒女不說什麼,可我更多時候,也要去顧及一些兒媳和女婿的感受,不能就只圖自己過得方面開心就行了。
還有就是,我畢竟是老年人,那麼我的口味和他們年輕人肯定是不一樣的,另外我平時喜歡吃什麼,不喜歡吃什麼,他們也不清楚,如果我對他們所做的飯菜沒有食慾,或者是吃的很少的話,他們還因為我這個人難伺候,時間久了,這勢必就會讓我和他們之間發生一些矛盾誤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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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重要的是,要是天天都去兩個兒女家吃飯的話,這勢必就會給他們增添一些新的麻煩和負擔,本來兩個兒女為我做得已經夠多了,我不能得寸進尺,況且這也不是我的性格,但我要是不去的話,我又害怕兩個兒女心裡不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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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在經過一番仔細考慮之後,我決定了,因為,我每天早上都會出門去鍛煉身體,那麼在鍛煉完身體之後,我就順便在外面把早餐給吃了,反正一頓早餐也不貴,幾塊錢就解決了,簡單方便,我就沒必要非去兩個兒女家吃飯了。
中午的話,我有時候會選擇去孩子們家吃,而有時候,我則會選擇去外面吃快餐,一份快餐十三塊錢(約60台幣),十幾個菜,有葷有素的,營養又健康,方便快捷還不貴,而且還很對我的口味。
而晚上的話,我通常都是在家隨便吃點,簡單對付一口,不去兩個孩子家吃飯,畢竟,晚飯也沒必要吃那麼好,只要吃了肚子不餓就行了,當然了,平時要是孩子們非要叫我去吃飯的話,我也不會拒絕,因為我也不想傷了孩子們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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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不管我每月在孩子們家吃了多少頓飯,我都會把自己孩子們家吃飯的總數給它詳細記錄下來,等到月末的時候,我就會用這吃飯的總次數乘以五十,然後把得出的錢數,分別交給兩個兒女。
剛開始的時候,兩個兒女說什麼都不要,他們說,我是他們的父親,要是我在他們家吃幾頓飯,就還要給他們掏錢的話,這讓別人知道了,以後他們的臉往哪個擱?再說了,吃幾頓飯也花不了多少錢,我沒必要跟他們算得這麼清,因此,他們就非要讓我把錢留著自己花。
可不管他們這麼說,我就依然堅持自己的觀點,執意讓他們倆把錢收下,並且我還對他們倆說,如果他們倆今天不把錢收下錢的話,以後我說什麼都不來他們家裡吃飯了,兩個兒女看我的態度非常堅決,他們就只好同意了。
這時有人就說了,你每月就只有4000塊錢(約18000新台幣)的退休金,你的退休金並不是很高,那你就應該把自己的退休金存起來,以備自己將來不時之需;或者是像別的老人一樣,拿著自己的退休金享受生活才對,而不是在兒女家吃飯,還要給他們掏錢。
其實,說實話,我的退休金是不高,但我平時真的沒什麼花錢的地方,我每月頂多花費1000塊錢(約4500新台幣)就足夠了,那我剩下的3000塊錢(約13500新台幣)反正也沒有什麼用,還不如給兩個兒女算了,反正早晚都是給他們的,還不如早點給他們,這樣的話,他們平時萬一有什麼難處的話,也能應應急什麼的。
如果我平時身體不舒服的話,我有醫保可以報銷一部分醫藥費,而需要我自費的地方,我手裡還有十幾萬的存款可以用,倘若,將來我萬一得了什麼大病,手裡存款不夠用的話,我老家還有一套房子,房子最少也能賣個幾十萬。
可以說,我早已經給自己的將來,準備好了很多條退路,那麼我就完全沒有必要擔心,自己將來沒有錢花該怎麼辦?因此,我就算每個月都給兩個兒女掏生活費的話,這也不會影響到我的正常生活,甚至於,我就是把每月花剩下的3000塊錢(約13500新台幣),都以生活費的名義平分給兩個兒女,也對我來說,也根本不算什麼大事。
我覺得自己這樣做的話,既維護了兩個兒女的正常家庭生活;同時兩個兒女得到了我的補貼,他們的心情也會非常的高興;最重要的是,如此一來,我的日常生活也會過得非常幸福和舒心,那我又何樂而不為呢?
距今,我已經將自己的這一行為,堅持了四年時間,我有情,兩個兒女也有義,平時我一有個什麼頭疼腦熱的,兩個兒女立馬就會趕到我的身邊,為我端葯遞水,就連兒媳和女婿也同樣對我很不錯,由此可見,我每月都給兩個兒女拿生活費的做法還是非常正確的,我以後還會這樣去做的。
或許在我們有些人看來,呂大爺的這種做法並不可取,甚至於他這種做法還是非常錯誤的,而理由無非就是,他的這種做法分明就是花錢買孝順,表面上看,確實就是這樣,但其實不然,因為,親情也需要金錢的維持,一味的只去空談什麼親情,往往就會顯得蒼白無力。而呂大爺的聰明之處就在這裡,反正自己手裡的錢,早晚都要給兩個兒女,那還不如早點給兒女,因為如此一來,兒女在高興的同時,自己也都得到更好的照顧,這是一種「雙贏,」他有什麼理由不這麼做呢?
所以說,人到晚年,要是我們為人父母手裡面有足夠多的錢時,那麼我們就可以把自己手裡多餘的錢,拿出來去接濟或者是補貼一下兒女,畢竟兒女們的生活壓力也很大,父母在有能力的時候去幫兒女一把,如果自己遇到什麼難處的話,也必然會換來兒女的鼎力相助,畢竟人都是相互的。但倘若我們的父母能力有限,不能去幫助兒女的話,我們也不能打腫臉充胖子,那就大錯特錯了,畢竟我們不欠兒女什麼,兒女一定要學會多多理解自己的父母,唯有如此,父母和兒女之間的關係才會朝著一個良性方向去發展。
文章來源: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