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月薪10萬!「媽卻不讓娶」讓我相親月薪3萬5的 直到「談婚論嫁」我恍然大悟:真的娶不起
網上有一句話說,父母讓嫁的人,不一定非要嫁,父母不讓嫁的人,一定不能嫁。
前半句的意思是,雖然這個人你父母看好,喜歡,認為適合你,但是,若你真的對他無感,不喜歡他,那就不要嫁,只因要跟他過一輩子的人是你,不是你父母,你的態度是最重要的。
至於後面這句話,是經驗之談了,不聽父母言,吃虧在眼前,這句話已經被驗證了無數次了。
塗磊老師在節目中,曾說過這樣一句話:所有當初被父母所反對的愛情,我們都不以為然,認為父母不懂愛情,認為他們脫離了時代。雖然父母無法表述他反對的邏輯,但是你不可否認,他們有長久的閱歷,他們有愛的直覺。
無論是男人還是女人,在結婚之前,都請重視一下父母的意見,要是父母真的不看好這門親事,那麼,先不急著跟父母吵架,扯愛情,你得第一時間搞清楚父母怎麼想的,反對的理由是什麼,然後,好好分析一下是否成立。
若是不成立,是父母誤解了你的愛人,你可以證明給他們看,讓他們意識到自己的錯誤,接納你的愛人,真心祝福你們。若是成立了,你也可以避免跳入火坑。
畢竟,我們還年輕,不明白未來的艱辛,總覺得有情飲水飽,覺得愛情可以戰勝一切,而父母作為過來人,走過了這段路,知道的自然比我們多一些。
再說了,父母愛不愛你,你心裡很清楚,如果父母很愛你,那麼,他們反對你的愛情,十有八九是真的有問題,但凡那個人真的適合你,可以讓你過得幸福,父母都不至於反對。
「你說我媽到底怎麼想的,我真搞不清楚她的腦迴路。我女友那麼優秀,一個月可以賺2萬塊錢(約10萬台幣),工資比我還高了一點,我都自愧不如,覺得自己配不上她,該好好努力。我媽就是看不上,這就算了,她偏偏看上了一個月薪7000(約3萬5台幣)的女孩子,介紹給我,讓我跟她相處,這算怎麼回事?」
堂弟不明白大媽的想法,也無法接受大媽棒打鴛鴦還隨便拉郎配的做法,可是,他又不好跟自己的媽媽硬剛,只好在我們這些同齡人建立的群裡大倒苦水。
01.
兩年前,堂弟在省城一家公司上班,認識了女友馬招娣,墜入了愛河。
馬招娣長得十分漂亮,身材窈窕,性格外向,是公司裡的金牌銷售,能力出眾,跟堂弟是一個部門的,在堂弟試用期期間為堂弟提供了不少的幫助。
馬招娣也是公司裡的一位女神,很多男生都追過她,可是,她明確表示,自己對感情十分重視,也是一個追求完美的人,希望自己一生只有一位男朋友,希望談戀愛就是奔著結婚的目的去的,因此,不會輕易答應別人的追求。
而堂弟從小到大受到大媽的嚴格教育,告訴他要尊重女性,對待感情負責任,談戀愛要奔著結婚的目的去,不可以隨便,跟馬招娣的想法不謀而合,於是,堂弟信心十足,努力追求,最終抱得美人歸。
兩個人談了兩年的戀愛,感情很穩定,堂弟性子內向,配上性格外向、活潑開朗、喜歡說笑需要聽筒的馬招娣,十分合適。
「三月份,是她的25歲生日,她告訴我,父母催婚了,希望她趕緊結婚。我聽到了之後,高興極了,立馬買了一束玫瑰花,加上她心儀已久捨不得買的包包,向她求婚,她答應得很爽快,然後,我告訴了我爸媽我的戀情。」
02.
雖然,堂弟知道,自己的老媽思想比較傳統,為人很嚴厲,但是,他認為馬招娣是一個完美的女孩子,很守規矩,兩個人談戀愛到現在,頂多擁抱過,接吻都很少,沒有逾越雷池,感情史也很乾凈,媽媽會答應的。
沒成想,大媽聽到了馬招娣的名字,直接問了一句「你女友有沒有弟弟」,堂弟一開始沒意識到有啥不妥,直接回答道:「有啊,今年5歲了。」
原來,馬招娣的父母也不知道怎麼想的,在馬招娣20歲的時候,突然給她生了一個弟弟。馬招娣為了這件事情,還跟父母鬧了彆扭,她父母也來過公司,鬧了好幾次,說女兒不孝,不管父母和弟弟的死活,要求馬招娣跟他們回老家工作,給他們錢。
好在,堂弟公司的領導很看重馬招娣的能力,對馬招娣父母的行為感到不齒,直接把人轟了出去,馬招娣也不肯離開。
「果然,聽到名字我就知道,招娣招娣,這名字只有重男輕女的父母想得出來。這姑娘命不好,攤上了這樣的父母,這也是女孩子的悲哀。可是,兒子,我雖然同情她,但是,我不贊成她做我兒媳婦。」
大媽的理由很簡單,雖然談戀愛是奔著結婚的目的去的,但是結婚跟談戀愛是兩碼事,找一個人成家,不僅要看喜不喜歡,更要看是否適合。
「先不說,她能否反抗父母到底,就說她父母,會不會放過女兒。目前,她媽媽在家帶孩子,無法出去工作,她爸爸月薪不過七千,你覺得,這些錢夠撫養一個孩子長大嗎?女兒這麼有本事,他們這麼重男輕女,會放過壓榨女兒的機會嗎?」
03.
聽了大媽的話,堂弟雖然有心存擔憂,但是,依然不肯放棄:「媽,我知道,你不希望娶一個扶弟魔回來,可是,招娣她不是扶弟魔。她父母為了要錢,鬧了好幾次了,還把招娣打進醫院裡去了,她都沒有妥協。她多次告訴我,她不喜歡弟弟,不想要弟弟,不想為了弟弟毀了自己的一生,她不願意做扶弟魔,我相信她。」
一開始,大媽想改變兒子的想法,給兒子介紹了自己同事的女兒,一位月薪7000(約3萬5台幣)、與堂弟門當戶對的女孩子,可是,堂弟死活不肯。
「那好吧,你去見她父母,然後,談婚論嫁,你看看她父母會不會獅子大開口。記住,他們一旦問到了我們家的情況,你實話實說,不必隱藏。」
堂弟以為父母妥協了,很高興,隨著馬招娣回了老家,當馬招娣的父母得知女兒的男友家在二線省城有兩套房子,父母工作不錯之後,十分高興,婚事答應得很爽快,可是,他們的要求也讓堂弟感到難以置信。
「她父母真的不把女兒當作自己的孩子看待,而是把女兒當作搖錢樹。」
他們提了四個要求,首先,堂弟得給他們25萬(約125萬台幣)聘禮,作為他們養大女兒的報酬,其次,他們的兒子快要到讀書的年紀了,想要讀好學校,要求堂弟把他弄到省城讀書。
接著,兒子去了省城讀書,他們自然也要跟著一起去,堂弟要解決住房和他們工作的問題。最後,馬招娣是他們的女兒,要孝敬他們,從今以後,一半收入交給他們養家用。
04.
聽了父母的話,馬招娣崩潰了,拿起東西就往地上摔,罵父母不配為人父母,罵父母冷血無情,罵父母重男輕女,馬招娣的父母惱羞成怒,一邊想打女兒,一邊叫囂著「你不讓你弟弟享福,你就去死,你也別想享福」。
雖然堂弟護著馬招娣離開了,但是,他也知道,他們兩個人不可能了,畢竟,這樣的岳父岳母自己真的要不起,而馬招娣也明白堂弟的想法,前不久,她辭職了,然後發了一條「再見,希望你找到適合自己的人」,拉黑了堂弟。
「我該怎麼辦啊?我真的喜歡她,也想給她幸福,她是一個好女孩,難道,就要被父母毀了一輩子嗎?可是,我媽堅決不答應,我們真的有緣無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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