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好的人!往往都有三個特徵,希望你可以有

星雲大師曾說:你不可能同時擁有春花和秋月,不可能同時擁有碩果和繁花。不可能所有的好處都是你的。你要學會權衡利弊,學會捨棄一些什麼,然後才能得到什麼。

人生,其實是「各佔一半」,意思就是說,捨去一半得到另一邊;哭一半笑一半;愚蠢一半聰明一半;愛一半恨一半;成功一半失敗一半;失望一半希望一半......

人生註定不會完滿,就是你拼盡所有的力量去爭,還是不能擁有你想要的一切。即便是高高在上是國王,下面還是有「不聽話」的臣民,還有得不到的真情,興許,他的人生,都無法自己把握。

「命好」的人,不是「要風得風,要雨得雨」,不是想要的都會有,他們往往都有以下這三個特徵,希望你可以有。

1、不爭:人生就是一個過程,爭來爭去,爭個什麼,贏了什麼,輸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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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歡「爭強好勝」的人,一般是命苦的。為什麼這樣說呢?因為喜歡爭鬥的人,性格比較暴躁,並且為了一樣東西,拼盡了力量去爭,就得罪了別人,與別人結仇了;爭來的東西,並不是都有用,也許是「廢物一件」。爭來爭去,弄丟了心情,很掃興,人生就沒有了樂趣。

記得有一個同學,長得高大魁梧,小時候,就是學校的小霸王,喜歡恃強凌弱。後來走上社會,他從來「不服輸」,有一次去外地,坐車的時候,和別人爭奪位置,結果大打出手,導致對方受傷,他的行程也因此取消;有一次別人多看了他的女朋友一眼,他就馬上跑過去,對別人大罵,低素質的做法,女朋友也怕了,跑了。現在,他四十多歲了,還是單身,當然這些年,爭到了一些錢,這是他最驕傲的事情。但是他的名聲真的很糟糕,人人就像「躲瘟疫」一樣躲開他。上次同學聚會,我們都沒有邀請他,真的擔心他「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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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來爭去,贏了嗎?其實是輸掉了。命好的人,都不爭,懂得讓一讓,給別人「嘚瑟」,自己卻安心度日。別人傷害了你,你別爭,讓別人走吧,你會覺得心情舒暢,如果你糾纏他,結果他再一次傷害你;不屬於你的東西,別爭了,就是爭來了,還是要失去,得失是天意;已經失去的東西,不要去爭了,那是「註定要失去的」......

不爭的時候,一個人就退步了,退一步海闊天空!退讓是表面輸掉了,但內心更加強大了,是贏了「福氣」。

2、知足:人心不足蛇吞象,你已經過得夠好了,是你的心「太大」了。

「知足常樂」,道理我們都懂,但有幾個人做得到。看看身邊的人,為了錢,累一輩子;為了利益,命都可以不要;為了面子,什麼都可以不管了;為了地位,都使用非常手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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