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不想死!人妻癌症復發「病情邁入末期」求尪賣房治病 「丈夫堅持對半分」她怒:全家必須為我犧牲

趙偉又退一步:「妳拿60%,我和女兒拿40%,用於女兒的生活和上學。」聶婧還是不肯,她要100%,還有4個要求必須答應。

一、房和車都必須賣了,錢全部給她,如果不夠,趙偉必須去借。

二、趙偉必須24小時開機,隨叫隨到,能隨時聯繫。

三、如果她去外地治病,趙偉必須請假照顧她。

四、自己生病無法照顧女兒,女兒的生活和學習都由丈夫負責。


趙偉一個都不想答應,他一刻都不想跟妻子在一起,可是妻子不肯離婚,理由是:孩子馬上要中考了,她需要一個完整的家,她不能影響女兒考試,她要把所有的錢用於治療,為了女兒,她要好好活著,她不能讓女兒沒有媽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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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偉說:你口口聲聲為了女兒,可是賣房的錢全部拿來治病,一分都不給女兒留,我身體也不好,我們的生活費、孩子的學費怎麼辦?聶婧說:治好了才有希望,錢沒有了可以再掙,孩子還年輕,以後掙錢的機會多的是,不上學不會死,但是生命有危險卻不救,就會失去寶貴的生命。趙偉對此並不認同,最後夫妻倆決定走法律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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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網友說:「這女的太可怕了,她如果不是生病,估計最後生病的是那男的,這女的就是身在福中不知福,一步好棋打得稀爛不說,還搞成這個樣子,這是極度的自私自利。」也有人說:「想活著是人之常情,年紀輕輕得了這病,心裡是恐懼的。但說實話,復發了還晚期,治療是沒用的。而且像她這種性格,病情惡化得會更快。」、「男人變賣家產,把60萬給對方也算有情有義,只是這時候離婚,有點不近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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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好好活下去的心情可以理解,只是女方的態度要稍微好些,不要給男方施加太大的壓力。感情就像手上的沙子,抓得越緊,漏得越多。管得越嚴,對方就越想逃離。不過從雙方的態度來看,這段婚姻也沒必要勉強了。大家對這件事怎麼看呢?


參考來源: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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