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僅3個月!妻子患癌「生子夢泡湯」被婆家掃地出門 她反口「提一要求」丈夫怒了:已仁至義盡
一進門大家都傻眼了,婆家人卻把她的東西正在打包。
記者看到這裡也詢問著石女士的婆婆「如果她給你生了孩子,你還會不會趕她走了」?
婆婆大聲回答「如果生了孩子我保證不會這樣對她,我們娶她回來就是為了延續後代的,如今她不能勝於,還得了這樣的病,誰還會要她」!
記者詢問,「你們娶她就是為了生小孩呀」!
張先生表示: 「對呀,要不然我找她一個二婚的幹嘛」?
Advertisements
石女士也看清了婆家人的態度,他們如今巴不得快點和她撇清關係。
張先生也表示: 妻子的費用他會出一半的,但是必須要協議離婚。
而石女士卻提出: 自己所有的費用都要丈夫來承擔。
雙方都來到了當地的法院,法院工作人員也把費用算了下來,一共需要40萬,但是石女士這個時候卻獅子大開口了,要求丈夫給50萬元。
最終,在大家的調解下,張先生還是拿出了35萬元給石女士治病,於是兩個人簽訂了離婚協議。
總結:
從結婚到離婚,兩個人也就用了不到6個月,多麼的可悲啊!
這個男人出了這麼多錢,影片中看到他的家庭條件也一般,前前後後出了幾十萬治病,才結婚半年,我覺得已經仁至義盡了。
癌症不是一天兩天形成的,最少有幾年以上才形成的,估計她是沒有檢查,如果有婚前檢查,絕對沒有人願意跟她結婚的,所以男方也是倒霉了。
為了娶媳婦花了那麼多錢,剛結婚還沒抱上孫子又攤上這種事情,叫誰誰都氣呀?娘家人也太不是人了,女兒這種情況應該也要出點錢看病,畢竟是癌症,要一大筆醫藥費,應該兩個家庭共同承擔。
對於這樣的事情,你們覺得婆家人趕她走錯了嗎?
歡迎發表建議~
文章來源: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