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才2歲!男子參加婚宴「隔天住家身亡」 家屬怒告新郎「法院准了」
男子參加婚宴喝酒後身亡,新郎被判擔責冤不冤?
據紅星新聞報導,2023年10月,陝西富縣男子辛某參加同學的婚宴,席間喝了不少白酒後被送回家中,第二天被家人發現時已死亡,家屬後將新郎任某和同桌緱某等5人告上法庭。法院一審判決任某應擔責,雙方庭後自願達成賠償協議,而共同飲酒人緱某擔責10%、賠償13.8萬元人民幣(約台幣60萬)。
喝酒後出現人身傷害事故,同桌飲酒人被判擔責,過去已有過諸多案例。法院一般會以同桌飲酒人未盡到提醒、勸阻、照顧、幫扶等安全保障義務,依據《民法典》有關侵權責任的條款來判決。
具體到本案中,辛某在婚宴上邀請同桌人一起飲酒,其他人都沒答應,只有緱某表示「我少喝點」,兩人隨後一起互相碰杯喝酒,總計喝了三瓶白酒。辛某在婚宴即將結束時摔倒,後被堂哥送回家休息,第二天下午被其父親發現身亡。
示意圖
法院認為辛某作為有辨別和控制能力的成年人,對喝酒可能造成的自身傷害應該有預見,主觀上存在重大過錯,應擔責90%;而緱某作為共同飲酒人,放縱飲酒,對辛某的飲酒行為沒有勸阻,承擔10%的賠償責任。
雖說有點同情緱某,但按上述《民法典》有關條款,法律層面上似乎沒啥問題。可新郎任某也被判擔責,值得商榷。
法院給出的理由是,任某作為婚宴主家,在辛某醉酒後委託其堂哥將他送回家,並未向其家人告知辛某醉酒具體情況,未盡到合理的注意和照顧義務,因此要承擔相應責任。
那麼問題來了,做到什麼程度,才算盡到「合理的注意和照顧義務」呢?
婚宴上賓客眾多,農村婚宴人尤其雜亂,作為新郎的任某,事務繁多,基本不可能注意到每位客人的情況,觀察人有沒有醉酒,身體狀況好不好等。看到辛某醉酒後,他委託辛某堂哥將其送回家,交給辛某父親照顧,按常理來說,已經算是盡到注意和照顧義務了。
難道一定要他給辛某家人打個電話,告知辛某喝了大量白酒,再三叮囑辛某家人要妥善照顧他,發現不對勁趕緊送醫,甚至找人去家裡問候看望,才算盡到「合理的注意和照顧義務」嗎?
任某並非醫生,很難提前注意到辛某身體的異常,預想他可能會發生不測。而且,紅白喜事要求主家認真照顧到所有人,現實中真有人能做到嗎?
新聞沒有披露任某和辛某家屬達成的賠償協議,任某具體賠了多少錢,無從得知。但好好一個婚宴喝死了人,在哪裡都算很晦氣了,現在還要賠一筆錢,任某一家心裡肯定鬱悶不已。
辛某身亡時最小的孩子才2歲多,失去這麼一個主要勞動力,他家面臨的窘迫可想而知,任某的賠償或許能幫扶這一家子,但站不住腳的賠償和人道主義補償不是一回事,前者犧牲了法律的公正,容易助長非理性的索賠風氣,也讓辦婚宴的人家承擔過高的注意義務,進而惶惶不安。
看似和諧的個案結果,給更大的不和諧埋下了隱患。
參考來源:搜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