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把房子給了女兒「想住到兒子家養老」兒媳說:你的房子給了誰,就去找誰養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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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李娟想,公婆就馮奕軍一個兒子,這房子買好后,將來遲早是兒子和兒媳的,公婆也就是享受幾年而已。於是,李娟說服了老公,然後夫妻倆各自去借錢,好不容易湊了20 萬,給了公婆,公婆就換了新房子。
換好房子又過了五年後,公婆想要住到兒子家來養老了。李娟的內心是不願意的,想到公婆從沒為她做過什麼,現在卻要住到她的房子里來養老了。但不管怎麼說,子女有贍養父母的義務,誰讓公婆是老公的親生父母呢?李娟最後還是答應了。
答應公婆搬來住后,公婆的房子就要空著了,李娟就和馮奕軍商量,讓公婆把房子出租掉,就可以賺一些租金了。馮奕軍就和李娟去跟公婆說出租的事,誰知婆婆說,這套房子已經是女兒的了。
馮奕軍和李娟都驚訝不已,公婆怎麼能瞞著他們,偷偷摸摸把房子給女兒了。婆婆說,其實當初買的時候就寫的是女兒的名字,那時女兒說他們家老大快要找對象了,沒有房子不行的,讓父母幫幫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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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女兒家老大要結婚了,就要用這房子做婚房了,所以他們才搬到兒子家來住的。聽完婆婆的話,李娟和馮奕軍氣得不得了,李娟就堅持不讓公婆來養老了,她對婆婆說:「你的房子給了誰,就去找誰養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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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李娟和老公真的沒有接受公婆,他們實在咽不下這口氣,堅持讓公婆去找女兒養老。
父母偏心眼,沒有處理好財產問題,最後弄得兒子和兒媳不管他們了。有些父母做得的確過分,也難怪子女會生氣,所以做父母的一定要儘可能地公平,不要厚此薄彼,手心手背都是肉。
兄弟姐妹間的矛盾,有很多歸根結底是父母造成的。父母偏心,做事又鬼鬼祟祟,不光明磊落,子女間便多了很多猜忌,你以我佔了便宜,我以為你佔了便宜,誤會就越弄越多,最後矛盾重重。
父母不僅要自己公正地對待每個孩子,孩子間發生矛盾和誤會時,父母還要積極地協調和解除誤會,兄弟姐妹間才能手足情深。上慈下孝,父母做到了父母的樣子,子女才會孝順父母,積極地為父母養老送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