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足差37歲!58歲大齡男「娶21歲失明女」被罵翻 認了「是看她可憐」結局反轉
特別要強調的是,盲人一般有自主生活的能力,吃飯、穿衣並不需要額外照顧,但從影片中可見,女子需要男子幫忙穿衣服、餵食,就顯得有些不正常。即使是憂鬱症患者,公開資料顯示,如果屬於輕症,一般具有自主生活能力,如果到了重症,甚至喪失了自理能力,就急需到醫院進行治療,其是否具有民事行為能力,恐怕還需要進行權威的鑑定。
有句話說:「未經他人事,莫勸他人善。」不妨看作是一種「換位思考」的提議,家家有本難念的經,很多時候需要妥協。如果他們在一起是合法的,女子權益並沒有受到侵害,社會還是應該保持寬容態度。畫面裡,男子將女子和女兒照顧得乾乾淨淨,確實很難得,或許,給女子穿衣餵食等,可能是擺拍、在立「人設」,但是,影片未必能反映事件的全貌,這也是客觀事實。
有律師表示,男女雙方登記結婚的基本條件之一、是雙方都具有民事行為能力,另外,因為他們有了孩子,就涉及男女關係,同樣要求女子是一位有民事行為能力的人,所以,相關部門不妨調查後再給出結論,如果他們是合法的,那麼,生活在一起就不容置喙,發影片也是他們的權利,不用害怕各方面的質疑,網友給予祝福就行了。
參考來源:今日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