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樣是結婚!父母「給我3.5萬」給弟弟1300萬 婆婆霸氣「送130萬拆遷款」:你不要的女兒,我要

有人總說:婆婆不是媽!而今天要說得故事卻顛覆以往的想法...

小娟出生在一個條件不錯的家庭,父母一直在北京做生意,賺的不少。但是,從小到大,小娟的同學朋友都不知道小娟家條件好,因為小娟一直都太樸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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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娟從小的衣服和鞋,一般都是街邊的小店買的,很少有大牌;上大學每個月的零花錢也只有一千塊。因為從小,父母就把最好的東西都給了弟弟。弟弟想買什麼,直接開口就可以得到;而小娟想要心儀的東西,一定要考到班級第一才行;父母對小娟的零花錢嚴格控制,說是怕她女孩子家學壞了,容易變的物質;而弟弟每個月的零花錢是小娟四五倍,花完了還可以繼續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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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娟和老公趙晨結婚後,趙晨見了小舅子隨意揮霍,才知道自己老婆家這麼有錢。因為當年小娟和趙晨結婚,小娟的父母沒有給什麼陪嫁,只給趙晨包了八千塊(約3.5萬新台幣)的改口費。因為這個,小娟有些悶悶不樂。她跟自己媽說:「媽,也不是我想要你什麼。只不過人家女兒結婚都有陪嫁,我卻沒有。而且你們跟人家要了八萬塊(約35萬新台幣)的聘禮,我這一分錢都不帶過去,有點不好吧?」


小娟媽聽了有些不高興了:「是不是趙晨在你跟前說嘴了?不就要了他八萬塊的聘禮嘛,算得了什麼啊,人家都是二十萬三十萬的給,我還要少了呢。他想要嫁妝,好啊,他先給二十八萬(約120萬新台幣)聘禮,我就給你十萬嫁妝(約43萬新台幣)!」

小娟見她媽故意岔開話題,索性直截了當的說道:「媽,不是他說嘴,是我自己這麼想的。況且咱們家也不窮,難道只有弟弟才是你親生的嗎?我就不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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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娟媽笑眯眯地說道:「傻閨女,你當然是我親生的。但你要知道,兒子跟女兒不一樣。兒子要給我們養老的。小娟,我現在一分不給你,你不要恨我,以後我和你爸有個頭疼腦熱的,我們也不會找你的。」

小娟聽他媽這麼說,心徹底冷了。特別是弟弟結婚的時候,小娟爸媽給了弟弟市裡一套房,還有一輛車子、現金,加起來差不多三百多萬(約1300萬新台幣)。而且在婚禮上,小娟爸爸還特別激動地說,以後自己的家業全部都是兒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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