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20元早餐不小心滑倒!他手骨折「要求老闆賠償90萬」 店家喊被詐財「最後判決出爐」
(圖為示意圖:pinterest)
法律分析:
而根據中國法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條規定,賓館、商場、銀行、車站、機場、體育場館、娛樂場所等經營場所、公共場所的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這個規定看,店鋪老闆沒能盡到安全保障義務,沒有清理地板的水漬,導致小李滑倒,所以需要承擔侵權責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條規定:「被侵權人對同一損害的發生或者擴大有過錯的,可以減輕侵權人的責任。
小李作為成年人,在知道腳下有水漬的情況下,沒能小心行走,也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最後法院判定,早餐店老闆承擔主要責任,支付索賠金額的60%,剩下的40%由小李承擔。
(圖為示意圖:pinterest)
來源:touti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