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梯間堆滿雜物!她氣炸「忍受惡鄰整整2年」快崩潰 無奈曝「擋住消防栓」:火災怎麼辦
公共區域畢竟是大家一起使用,保持乾淨、整潔,不是最基本的嗎?但如果遇到這種「惡鄰居」,你會怎麼辦?台北市一名女網友,就在「爆料公社」上抱怨,社區大樓的樓梯間,莫名其妙被人放置各種雜物,也不是一天、兩天,而是整整兩年都不清,造成大家困擾和不便,無奈表示「發生火災就慘了...」
圖片來源:爆料公社
據《三立新聞》報導,原PO拍下4張照片作為證據,畫面中清晰可見,該鄰居把樓梯間當作儲藏室,堆滿了拉哩拉雜的私人用品,包括玩具車、外送保溫箱、書包、雨傘、安全帽、掃把、鞋盒等等,甚至擋住消防栓的門,並嚴重影響所有住戶上下樓通行,明顯只是貪圖個人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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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提到,自己柔性勸阻、打過電話檢舉,反應了兩年都沒用,「因為沒有管委會,故結案,如果真的發生火災,我真的不知道怎麼辦。真的火災了,X了人,才會處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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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起誇張案件曝光後,4千多位網友為他打抱不平:「遇到這種鄰居,真的倒八輩子楣啊」、「被絆跌倒,他們就是過失傷害!」、「對...台灣就是這樣,死人了才會被注意」、「把東西全部推到他們家門口,把門堵住,讓他無法開門。」、「這是建築物主管機關要處理,是要打建管處。」
還有過來人表示,「我之前檢舉過,檢查過後,東西就會再擺出來。」新北消防發爾麵粉專曾提到,若遇到這種狀況,民眾可先向管委會反映,並撥打市民熱線「1999」或「工務局」報案,而不是119或消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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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6條第2項,住戶不得於樓梯間、共同走廊、防空避難設施、私設通路、防火間隔、防火巷弄、開放空間、退縮空地等堆置雜物、設置柵欄、門扇或營業使用。違者可處4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如果不改善或不履行者,可連續處罰。
參考來源:三立新聞